法学经济法毕业论文 美国公共信托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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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经济法论文题目:美国公共信托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美国虽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公物制度,但是其公共财产制度却与大陆法系的公物制度类似。美国的公共财产制度是建立在公共信托(publictrust)理论之上,并随着该理论的发展而逐步完善。一、信托理论的起源公共信托制度脱胎于信托(trust)制度。而信托起源于英国,被法律史学家梅特兰(Mait-land)称为英国人对法学领域作出的最大贡献,就是历经数百年发展起来的信托理念,

2、它是普通法皇冠上的宝石。[1]所谓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2]信托最早可以追溯至公元前的古埃及,古埃及人以遗嘱将自己的财产传给继承人或将财产之一部分让给继承人以外之子女。[3]现代信托制度均导源于英国或由英国演化而来的美国制度。“从历史的角度说,英国的信托概念来源于‘受益权’概念,后者从12世纪起在整个欧洲为人们所熟知和使用,而在英格兰,它是由大法官法院在14和15世纪发展起来的。”[4]英国

3、的信托制度则起源于中世纪的“用益设计(Use)”[5]而英国的“用益设计”源自何处,学者存在分歧:[6]一是认为发端于罗马法上的FideiCommissum,[7]另一则主张是仿效日耳曼法上的salman的结果[8]其实,从历史角度而言,由于英国曾先后受到罗马人和日耳曼人的长期统治,英国的法律制度无不浸润着罗马法的精髓和日耳曼法的灵魂。因此,无论是罗马法上的遗产信托(FideiCommissum),还是日耳曼法上的“受托人”(salman)必定都对英国信托制度产生了一定影响。自13世纪起,用益设计开始流行于英国民间,

4、其意谓“对委托他人管理的财产的收益权”,其目的是为了规避当时英国封建法律对土地等财产的移转和处分所加的限制和负担。当时的英国,宗教信仰十分普遍,教徒死后往往把土地等财产遗赠给教会,而当时的法律规定对教会不能征税,这种遗赠影响了封建君主的收益。13世纪,英王亨利三世颁布了《没收法》(StatuteofMortmain),规定谁要把土地遗赠给教会,须经君主或诸侯的许可,否则就予以没收。为了摆脱该法的限制,土地所有人发明了用益设计,即把土地委托给第三人使用并将经营土地的收益转交给教会。这种做法逐渐发展到对其他财产的委托。[

5、9]由于用益设计规避法律的特性,在13世纪至15世纪的200年间,它并不为普通法院所承认。因为根据普通法,受托人完全处于财产所有人的地位,他完全可以其个人意愿处分该财产,即如果受托人不顾信义,将信托财产据为己有,受益人也无可奈何。“对于他的所有权的限制不是法律上的而是道德上的。他不是依照法律而是依照良心,应当像好当家人那样管理财产。”[10]考虑到这种道德上的权利义务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极大地损害了受益人的权利,因此,后来衡平法院通过介入对此予以矫正,于是乎逐步认可了用益设计,从而使规避法律的习惯合法化。于是,采

6、邑领主由此丧失了土地上的各种附带权益,国王也因之而失去许多收入。可以说,用益设计的合法化使国王与诸侯的利益受到很大损失。为保护自己的利益,亨利八世于1535年颁布了一项新法案,名之曰“用益法”(StatuteofUses),目的就在于取消现实中盛行的用益设计。其具体做法是,将受益人衡平法上的受益权转化为法律上的所有权,从而剥夺受托人对于受让财产的任何权利。换言之,用益设计下的受益人将如同直接转让时一样,成为普通法上的所有人。根据用益法,双层用益(UseUponAUse)被排除在其适用范围之外。[11]然而,在1634

7、年Sambachv.Dalston一案中,大法官开始确认第二层用益,并允许受托人赋予实际所有人衡平法上的强制执行请求权。这样,就成功地规避了用益法的适用。为区别起见,衡平法将双层用益的“第二层用益”称为Trust即“信托”。[12]此后又将所有不适用“用益法”的“用益设计”统称为Trust,而适用“用益法”的“用益设计”仍被称为Uses。1893年,英国政府颁布的《受托人法》更以成文法的形式确认了信托制度。[13]1925年,英国以“财产法”(TheLawofPropertyAct)废除了“用益法”,从此所有的信托都

8、可以“用益法”颁行前设立Use的方法予以设立,Use与Trust的区别遂不复存在而完全统一于Trust的概念之中。于是,现代信托制度得以最终确立。[14]由于信托制度的独特的灵活性,极为适宜鼓励交易和促进商品流转,所以信托制度很快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被广泛应用。从遗产继承、宗教事业,推广到个人理财、社会公益等许多方面。信托财产也从开始仅限于土地而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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