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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功慧-我国耕地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2012年3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王功慧加强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立法的最主要目的,也是土地管理工作的最核心内容。围绕耕地保护这一目的,《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了从农村土地产权保护、规划用途管制、规范占用审批、总量平衡、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加强对耕地保护执法监察、严格法律责任和行政问责等制度,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具体则属于各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各行政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各村
2、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承包经营的农户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三十年。土地承包经营期满后,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承包。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全国、省、市、县和镇五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3、控制指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区:允许、扩展、限制、限制、禁止。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权限,各地凡涉及基本农田位置调整的土地
4、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应报国务院批准。三、土地利用计划制度国家每年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包括:1、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城镇村建设指标和交通等单独选址指标)2、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包括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3、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四、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建设项目占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4。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
5、不得审批、核准建设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需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征收审批手续,即国家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征收土地分两级审批,征收基本农田、耕地超过35公顷、土地超过70公顷的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征收土地的,由省级政府批准。市、县、镇人民政府无权批准征收土地。五、征地补偿制度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给予合理的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四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6-10倍,安置补助费为4-6倍,合计最高不
6、超过30倍一是试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实名支付制度。二是制定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征地补偿标准达不到保护标准的,征地申请不予审批。三是实行多渠道的安置,如留用地安置、就业安置货币安置等。四是实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的、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报批用地;征收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法定最高标准执行。六、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制度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与所减少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省级人民政府是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责任主体。按照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
7、划,到2020年,广东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63万亩,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为3834万亩。国家实行耕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146号令的标准:耕地开垦费按照如下标准缴纳(按照每平方米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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