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司法制度毕业论文 对民行抗诉制度若干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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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司法制度论文题目:对民行抗诉制度若干问题思考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目录:论文摘要2正文3一、检察机关的抗诉范围应予适当限制3二、检察机关在抗诉案件中所起作用的认识问题5三、对抗诉案件的审级问题8注释10参考文献10论文摘要民事行政抗诉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通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行使法律监督权,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行使法律监督权,而促使人民法院及时依法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最

2、大限度的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但由于两部诉讼法在规定此项制度时立法过于原则,仅寥寥数条,内容空洞,且司法解释亦出现冲突,导致实践中法、检两家认识不一,争吵不断,严重困扰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对民行抗诉程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试作探析,以期引起学界及实务界的争鸣,共同完善此项制度。纵观分析,笔者认为,立法机关应尽快明确,对人民检查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行诉讼,应由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且对再审裁判不得上诉,基层人民法院不审理抗诉的民行案件及其它再审案件,而由其上级法院再审,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上

3、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关键词:民事行政检察机关抗诉制度审级问题审判监督民事行政抗诉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通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行使法律监督权,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行使法律监督权,而促使人民法院及时依法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最大限度的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但由于两部诉讼法在规定此项制度时立法过于原则,仅寥寥数条,内容空洞,且司法解释亦出现冲突,导致实践中法、检两家认识不一,争吵不断,严重困扰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对民行抗诉程序

4、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试作探析,以期引起学界及实务界的争鸣,共同完善此项制度。一、检察机关的抗诉范围应予适当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及行政诉讼法第10条均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而作为法律监督重要形式的抗诉问题则规定的非常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以下四种情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行政

5、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但对于上述标准如何掌握,法,检两家各有不同理解,以致于实践中部分检察机关从扩大法律监督权的角度开展工作,无视案件期限、无视当事人意见、无视原裁判错误大小、无视司法成本,大量行使抗诉权,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有违立法初衷。无限制的低劣的抗诉不仅难以保证抗诉的质量,也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同时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某区法院2001年至2003年共结再审案78件,而抗诉案件就达60件,占77%,其中维持的就有4

6、3件,占72%。①如此高的抗诉案件数量与如此低的抗诉成功率所形成的巨大反差,使我们不得不对抗诉的范围重新审视、重新界定。1、抗诉的期限应严格限定在原裁判生效后的两年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不予受理。但检察机关的抗诉则不受此限制。《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作为规范检察机关民行抗诉工作的司法解释,对抗诉的期限亦无规定。这样实践中就出现了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超过两年而到人民法院申请再

7、审立案无望的情况下,转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使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流于形式。还有一些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抗诉案件时,审查期限过长,待将案件抗诉至人民法院后当事人情况早已发生变化,或人去楼空,或查无影踪、或无法取证,给审判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同时由于原审判的中止执行,使原有的法律关系悬而不决,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因此从维护法制的统一,节省司法资源角度考虑,对当事人在两年内未向人民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而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的,检察机关应不予受理,如检察机关坚持抗诉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对于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作为最高法律秩

8、序和道德的代表,不需当事人申请亦可代表国家提出抗诉,但亦应限定在原裁判生效后两年内。这是因为相对于当事人而言,检察机关更具诉讼能力,在诉讼中更具优势,亦更有理由要求其在两年内完成审查抗诉,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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