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464296
大小:22.78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9-01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义 篇一:当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思路转变思考 今年5月6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国发[20xx]24号《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首次明确了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主体的福建省的重要战略定位,并赋予了福建省“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同时要求“进一步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 应该说,《若干意见》所提出的“先行先试政策”,对于厦门市乃至整个福建省而言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在笔者看来,《若干意见》所确立下来的“先行先试政策”所触及到的领域十分广泛,主要涵
2、盖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主要包括(1)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2)在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3)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在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5)加强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规范透明的法制环境。(6)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7
3、)大力推进外贸、港口、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新机制。二是对台政策方面的,主要有(1)在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框架下,按照建立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的要求,允许在对台经贸、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与合作中,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先行先试,取得经验。(2)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鼓励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允许国家禁止之外、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类台商投资项目在海峡西岸经济区落地,加快台商投资项目审批。(3)积极推动海峡两岸双向投资,对赴台投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和核准节奏。在两岸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贸合作机
4、制过程中,允许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先行试验,适当增加对台合作的用地指标。 (4)扩大“区港联动”政策覆盖范围,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在福建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5)探索进行两岸区域合作试点。积极推动建立两岸金融业监管合作机制,在此机制下,优先批准台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福建金融企业,支持设立两岸合资的海峡投资基金,进一步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对于“先行先试政策”的实现,立
5、足于厦门实际,大致可以着眼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实现。具体而言,就是充分运用全国人大特别授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所赋予的制定经济特区法规、较大的市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权,加大体制机制和对台政策方面的创新,在遵循宪法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若干意见》所明确的范围内先走一步,搞试点,搞试验,为全国立法积累经验。二是通过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加以实现。 篇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和标准(一)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和标准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然经过实践的总结和积累,才能达到完善的
6、效果。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各级政府、部门从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规范性文件解决问题。而对于这些规范性文件的“规范”,便成了一项有着重要意义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是法律赋予政府法制机构的职权,是对各级政府、机关进行权利制约的有效手段,促使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确保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应当受到尊重和支持。需要制约的是超出法律法规范围滥用的权力,而权力的滥用往往是通过发布和强制执行规范性文件的途径来实现的。因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同级行政机关和下一级权力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是对权力进
7、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的一种有力手段。 作为法制机构,要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是权力所在,更是职责所在,而这更多地体现在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两项工作中。其中,制定审核是对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备案审查是事后审查,因为是事后,所以更容易被忽略。下面,仅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和标准做一简要分析。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 (一)规范性文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机关、团体、组织制定和发布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为它的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特性,所以被称为规范性文件。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是指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之
8、外的由国家机关、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立法性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