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复习(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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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我国优抚安置法规与政策优抚安置是以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贡献的军人及其家属为主要对象进行的优待、抚恤、褒扬和退役安置等工作。它伴随国家和军队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经政务院批准,内务部于1950年12月11日公布实施了《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疾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民兵民工伤亡褒恤暂行条例》,此后的几年内,国家又陆续制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国务院关于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

2、作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奠定了新中国优抚安置工作的制度基础。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优抚安置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修订和调整,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施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主要有:《兵役法》(1998年)、《革命烈士褒扬条例》(1980年)、《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1995年)、《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07年)、《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1999年)、《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19

3、81年)、《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1990年)等。第一节革命烈士褒扬法规与政策烈士是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英勇奋斗、壮烈牺牲,堪为后人楷模的人民英雄。烈士褒扬是对为国家、民族、社会和人民而光荣献身的烈士所进行的各类纪念、宣传、抚恤、优待活动的总称,是以教育、鼓舞和激励社会全体成员发扬忘我牺牲精神的一种政治社会行为。抚恤优待烈士遗属,是国家的责任和全社会的义务。国务院于1980年发布实施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统一了烈士条件、范围和审批程序,改变了以往将批准烈士的范围仅限于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和参战民兵民工的

4、状况,将批准烈士的范围扩大到全体人民。但是,由于军人抚恤优待法规政策体系的独立性,现役军人牺牲的,其批准为烈士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执行。一、烈士认定一、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情形1、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1)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2)对敌作战致成残疾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4)因

5、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5)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上述第(4)项规定中的“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是指:因在边防、海防执行巡逻任务而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或其他坏人杀害;因侦察刑事案件,制止现行犯罪或逮捕、追捕、看管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而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杀害;因维护社会治安同歹徒英勇斗争致被杀害。此外,还包括:因执行军事、公安、保卫、检察、审判任务,而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革命原则,维护国家和人

6、民利益,而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1)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2)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3)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参加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4)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死亡的。(5)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

7、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3、对历史问题的处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公布以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因对敌作战或对敌斗争牺牲的人员,如果符合该条例第三条(一)至(四)项条件,因故未批准为革命烈士的,可由其家属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补办追认革命烈士手续。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和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失踪的军人、参战民兵民工,新中国成立以前失踪的军人和因参加对敌作战、对敌斗争失踪的地方工作人员,凡未发现其投敌、叛变、被俘、自杀、判刑的,都按对敌作战牺牲处理。没有追认为革命烈士的,经县、市、市辖区人民政

8、府审查批准,可以追认为革命烈士。对抗日战争中阵亡的国民党官兵,自《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发布之日起,不再为他们办理追认革命烈士的手续。过去已经办理的,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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