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390980
大小:113.50 KB
页数:57页
时间:2018-08-30
《上海周末班(真题解析)-刑法徐光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上海周末班(真题解析)-刑法徐光华2012年真题解析班讲义刑法学徐光华上海众合学校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部分所考查的分值共80分,占600总分值的13.3%,刑法试题仍然分布在卷二和卷四,其中卷二客观试题为58分(单选20分、多选26分、不定项12分),卷四主观案例分析题为22分,符合司法考试大纲中刑法的分值安排,与6年以来的司法考试分值相持平。下面就2011年刑法试题的特点及命题规律进行分析,通过试题特点与考试规律的分析,展望2012年司法考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关于社会主
2、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解析:D。2.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
3、就以刑事案件查处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解析:D。解题前需要明白三个问题:(1)孤儿院有无权利出卖儿童,或者说,孤儿院出卖儿童的行为是否成立拐卖儿童罪?成立。同学们想想,父母都没有权利将自己的小孩出卖,孤儿院当然也没有这个权利。可以说,父母、孤儿院对小孩更多的是一种义务,而不是权利。“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
4、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贩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11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798页。2能否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即拐卖儿童罪能否由单位构成。单位犯罪的成立强调法定性,即法律明确规定为是单位犯罪的,才以单位犯罪论处。但刑法规定了哪些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不少考生并不是十分明确,也确实无法全部记住刑法中哪些犯罪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但考生应该大致知道,传统型犯罪(自然犯)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拐卖儿童等,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单位能够构成的仅仅是部分的法定犯。故本案中,只能追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而不能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3)单位不能构成拐卖儿童罪
5、的刑事责任的话,是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可以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或者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否核准本不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单位成立犯罪。显然是不可以的,定罪量刑只能以刑法的明确规定为标准,而不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是否核准为标准。刑法第90条有一个特别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这一规定并非入罪的规定,而是变通规定,程序也非常严格。全国人大常委绝不能在刑法没有规定为是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将某单位认定为是犯罪主体,否则就违
6、反了罪刑法定原则。3.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解析:D。因果关系的判断从如下两个方面出发:第一,条件说为基础**考点:条件必须是危害行为;条件必须是实行行为。2第二,因果关系中断。介入因素同时符合如下两个特征,则可以中断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7、。含义:A(条件)→→B(条件)→→C(条件)→→D(结果)(1)介入的因素必须是异常的因素。**在案件当时发生的概率低于10%(2)介入的因素必须是独立地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介入因素对死亡结果的贡献率接近100%4介入因素要中断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符合两个特征:第一,介入因素必须是异常的因素(即在案件当时,介入因素出现的概率很低很低);第二,介入因素对危害结果的贡献达到接近100%。如果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介入因素就中断了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就不存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