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岗位设置量化测评办法

学校岗位设置量化测评办法

ID:1738353

大小:44.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7-11-13

学校岗位设置量化测评办法_第1页
学校岗位设置量化测评办法_第2页
学校岗位设置量化测评办法_第3页
学校岗位设置量化测评办法_第4页
学校岗位设置量化测评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学校岗位设置量化测评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一XXX学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量化测评评分办法(总分120分)一、政治思想(10分)根据《象州县教育系统教职工政治思想考核评分标准》的内容进行测评。对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及重大工作失误的教职工,测评计10分。二、资历(37分)(一)学历(6分)初中及以下(1分)、高中(2分)、中专(3分)、大专(4分)、本科(5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6分),荣获多学历的按最高学历计分,不能累加计算。(二)年龄(12分)根据档案记载的年龄计分,每一岁计0.2分。(三)工龄(8分)按实际工龄计分,每年计0.2分,40年以上计8

2、分。(四)取得职务资格(5分)取得所竞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年计0.2分。(五)聘任职务资格(6分)聘任所竞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年计0.3分。三、工作量(15分)(一)2008年、2009年教职工工作量的计算参照象教发〔2001〕45号文件,2010年后参照《象州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工作量以2011年1月计算的数据为基数,2011年春学期的工作量以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的数据为基数。如有错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可

3、以更改。)(二)单位人均工作量计算办法单位人均工作量=全校总标准课时数÷全校教职工人数6(三)个人工作量评分参照值=个人完成工作量的标准课时数÷单位人均工作量(四)个人每学期计分办法1.个人工作量评分参照值为0.64以下,计10分。2.个人工作量评分参照值为0.65-0.74,计10.5分。3.个人工作量评分参照值为0.75-0.84,计11分。4.个人工作量评分参照值为0.85-0.94,计11.5分。5.个人工作量评分参照值为0.95-1.10,计12分。6.个人工作量评分参照值为1.11-1.20,计12.

4、5分。7.个人工作量评分参照值为1.21-1.30,计13分。8.个人工作量评分参照值为1.31-1.40,计13.5分。9.个人工作量评分参照值为1.41-1.50,计14分。10.个人工作量评分参照值为1.51以上,计15分。(五)个人工作量得分个人工作量得分=个人六个学期得分之和÷6(六)工作单位变动人员工作量的提供工作单位有变动的教职工,其到现单位前的工作量由原单位提供,计算标准按原工作单位的计算标准执行。四、工作效果(30分)(一)校级领导按最高分的前三位教师的平均分计分;中层领导按最高分的前五位教师的

5、平均分计分;出纳、校医、行政干事、教务干事、总务干事、工人按教师的平均分计分。(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8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重大个人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工作失职行为,计18分。(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证书加分。(8分)⒈教职工个人参加教育教学竞赛(2分),指导者与上课教师同计分。如教师基本功赛、优质课比赛等。同一内容的竞赛,只取最高奖项进行加分;不同的竞赛,可累加计算,最多计2分。6(1)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一等(特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5分;三等(优秀)奖,计1分。(2)获

6、县级一等(特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优秀)奖,计0.8分。(3)获校级一等(特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8分;三等(优秀)奖,计0.5分。⒉期考达标奖(教学质量优秀奖)、毕业水平测试奖(县教学质量优秀奖)(2分)。期考达标奖一等奖(教学质量优秀奖)、达标奖二等奖、达标奖每次分别为0.3分、0.2分、0.1分;获县毕业水平测试奖(县教学质量优秀奖)个人每次0.5分。可累加,最多可计2分。⒊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或教育部门同意组织)的学科竞赛奖(1分),同一内容的竞赛,只取最高奖项进行加分;

7、不同内容的竞赛,可累加计算,最多计1分。(1)获自治区级以上一等(特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8分;三等(优秀)奖,计0.6分。(2)获市级一等(特等)奖,计0.8分;二等奖,计0.6分;三等(优秀)奖,计0.4分。(3)获县级一等(特等)奖,计0.6分;二等奖,计0.4分;三等(优秀)奖,计0.2分。⒋指导团体赛奖(2分),如运动会、文艺比赛等。同一内容的竞赛,只取最高奖项进行加分;不同内容的竞赛,可累加计算,最多计2分。(团体指代表学校)(1)获自治区级以上一等(特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5分;三等

8、(优秀)奖,计1分。(2)获市级一等(特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优秀)奖,计0.8分。(3)获县级一等(特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8分;三等(优秀)奖,计0.6分。6⒌文明班级奖(1分)。获校级文明班级1次0.2分,县级以上0.5分,可累加计算,最多计1分。(四)教研工作。(4分)⒈按要求参加各项教研活动,计2分。⒉教研课、示范课(1分)。上校级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