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ID:17245954

大小:18.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8-29

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_第1页
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_第2页
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_第3页
资源描述:

《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1992年5月19日辽宁省政府令第21号发布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开征城镇土地(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内使用土地或者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

2、有各方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分别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一)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  (二)县城建成区;  (三)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注1);  (四)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工矿区。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证确认的占地面积计算征收;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纳税人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据实申报占地面积,按税务机关核实的占地面积计算征收。  第五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注2)  (一)沈阳、大连市,五角至十元;  (二)鞍山、抚顺、本溪市,五角至八元;  (三)丹

3、东、锦州、营口、辽阳、盘锦、锦西市,四角至六元四角;  (四)铁岭、阜新、朝阳市,三角至四元八角;  (五)县级市,三角至三元六角;  (六)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二角至三元二角。H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

4、uzheng(thenD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deshengmenWai,theReed3  第六条 省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土地的具体用途、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和经济繁荣程度等情况,将土地划分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对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的适用税额标准,省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作适当调整,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5、 第七条 国家、省确定的贫困地区、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该地区最低税额的30%。  第八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机关、团体、军队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业务用地;  (三)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  (四)公园、名胜古迹的公共游览区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  (五)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种植、养殖和饲养的生产用地;  (七)单位、个人举办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

6、、光荣院自用的土地;  (八)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比例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企业自用的土地;  (九)免税单位的职工家属宿舍用地;  (十)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十一)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十二)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经省税务局批准,从使用的月份起,分别免征土地使用税十年和五年;  (十三)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九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按《条例》

7、第七条规定执行。H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nD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

8、rade,deshengmenWai,theReed3  第十条 纳税人将免税土地改变用途或者依法转让给非免税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应当从改变用途或者转让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十一条 在《条例》施行以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