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221279
大小:35.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8-28
《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1989》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1989年11月28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人大常委会1989.11.28实施时间1990.01.0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依法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实行按计划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条 推行计划生育要坚持思想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
2、的方针,同时采取必要的行政、经济、法律措施。第四条 推行计划生育,应当同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普及教育、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提高妇女地位等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将人口生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绩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第六条 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推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社会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支持他们履行职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
3、,努力做好工作。第二章 节制生育第八条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始得生育。禁止非婚生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九条 推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不允许生育第三个子女。第十条 夫妻双方是国家干部、职工或者其他非农业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按计划予以批准:(一)第一个子女经县以上医院确诊,县(市、区)及州、市(地)病残儿童鉴定小组复查,确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满三十周岁以上,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4、后,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系初婚或未生育的。第十一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按计划予以批准: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一)具有本条例第十条所列条
5、件之一的;(二)居住在边远山区,只生育一个女孩,确有实际困难的;(三)是少数民族的;(四)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老人的(如女家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前款第(二)项中所指的边远山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划定。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为国家干部、职工或者其他非农业人口,另一方为农业人口,符合第十条所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计划予以批准。第十三条 除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之外,对其他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照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原则作出规定,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第十四条 凡符合本条例规定,准予生育第
6、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期必须在五年以上。第三章 优生和节育措施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人口基础知识与计划生育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节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节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和管理、婚前教育和检查及优生和遗传的咨询工作。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优生指导,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生育的疾病的,禁止生育,已怀孕的,必须中止妊娠。禁止痴呆傻人生育,具体按《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痴呆傻人生育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坚持避孕为主,推行综合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必须采取有效节育措施;已生育两个子女的育龄
7、夫妻,一方应采取绝育措施,计划外怀孕的必须中止妊娠。第十八条 凡施行节育手术的医疗卫生单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必须具备手术条件。施行节育手术的医务人员,须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或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节育手术按手术常规施行,确保受术者的健康与安全。禁止任何医疗卫生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和个体行医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第十九条 对已采取了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经县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第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