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关于联动司法情况的调研

区人民法院关于联动司法情况的调研

ID:17195826

大小:33.46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8-28

区人民法院关于联动司法情况的调研_第1页
区人民法院关于联动司法情况的调研_第2页
区人民法院关于联动司法情况的调研_第3页
区人民法院关于联动司法情况的调研_第4页
区人民法院关于联动司法情况的调研_第5页
资源描述:

《区人民法院关于联动司法情况的调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区人民法院关于联动司法情况的调研  “联动司法”是相对于“独立司法”而言的。长期以来,在学理上把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称之为“独立司法”,在实践中又往往把独立司法扭曲为孤立办案、封闭运行。然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等于人民法院独立司法,更不能等同于孤立办案、封闭运行。独立司法是指,就国家机构性质、功能和职权分工而言,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国家的审判权只能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

2、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的活动不受法律监督和制约,更不意味着脱离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联动司法是指,人民法院在行使国家审判权、履行国家审判机关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靠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人大的支持排除非法干涉,维护司法权威;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和谐联动;积极促成法院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努力实现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法院之间、不同地区和行政区域的法院之间、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间的互相

3、配合、互相支持。独立司法与联动司法是辩证的关系。一方面,就政治体制和国家职权分工来讲,必须坚持司法独立和统一,保持人民法院判决的终局性,不能出现司法多元化;另一方面,就司法体制的运行和效能来讲,必须实行联动司法,尽最大可能吸收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发展大局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元素和能量。    一、联动司法的意义    联动司法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履行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神圣使命,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

4、会主义政治制度。首先,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司法权是党的执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意识,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科学判断形势、把握大局和全局,正确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第二,要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所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载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力量源泉和权力基础。人大监督既是对人民法院公

5、正廉洁司法的监督,也是对挑战司法权威、损毁司法尊严的违法言行的监督;既保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本质,也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第三,要紧紧依靠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着丰富的公共资源和常规的国家强制力。建立司法与行政的联动机制,而不是人民法院自己单打独斗、孤军奋战,无疑能够更加有效地破解司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如对刑事被害人或其亲属的司法救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对涉诉信访中于法无据、但情理之中的信访老户的司法救助,没有司法与行政的联动和公共财政的支持必然是寸步难行。    联动司法是发挥中国特色

6、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经验。周永康同志在XX年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为指导,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实践成功经验,积极吸收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人类法治发展史上的伟大创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鲜明的特色之一就是:在司法权的配置上,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配合。我理解,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鲜明特色,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法治优势

7、和工作优势;既能保证公正廉洁司法,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又能有效应对、妥善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和重大案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和善于运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中国特色和政治优势,努力促成在党委及其政法委统一领导和协调之下,在宪法和法律的制度框架内,司法机关之间既互相监督制约、更有效协同配合的和谐司法工作格局,共同履行好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神圣职责。    联动司法是整合社会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由之路。诉讼是

8、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要化解以诉讼方式表现出来的社会矛盾,必须采取社会化的方式,诸如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司法职业化与司法民主化相结合,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民间调解相结合,诉讼程序与非诉讼程序的对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等,都属于矛盾化解的社会化方法。社会化方法不仅能够从源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