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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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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篇一: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班级:研动1330姓名:郝晓扬学号:1132202206 摘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规则都面临重大的改革和调整,知识产权作为利益机制,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也不可避免地面临挑战,因此,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适应WTO的必然
2、选择。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发展完善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无形性。知识产权的范围有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其法律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国内法和国际法。国内法包括民法通则、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国际法包括《专利合约条例》、《世界版权公约》、《商标国际注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
3、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十个种类。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与邻接权二者同属知识产权范畴,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基础,然而没有邻接权的保护,著作权的保护又是不完全的。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主要是指产品或服务商标、企业名称等。商标法用于在市场上识别不同品牌的商品和服务的词语及符号。商业秘密是属于一个企业并给这个企业带来竞争优
4、势的秘密信息。知识产权法通过阻止其他人在没有得到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的条件下复制、表演、或者传播其作品这种方式来保护和奖励独创性作品的作者。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 早在18世纪初,西方国家就有了内容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 制度,此后世界各国相继建立了各自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我国早在清朝末年,就有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萌芽初现。1898年“戊戌变法”中,诞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然而其后不久便成了政治运动的殉葬品。此后,清政府又制定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1904年)和《大清著作权律》(1910年)等法令。然而,
5、作为帝国主义强力施压的结果,这些法令所保障的利益主体也就不言自明了,因此至民国初年这些法令也就被终止了。此后的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先后制定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由于是直接照搬外国的法律,因此都没有产生什么积极影响。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方面起步时间较晚,且大多受到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外力强加的影响,其法律建设与实施的物质基础及社会环境等客观条件并不相符,因此,基于这样的前提建立的法律很难符合其自身发展的需要,其法律效用也很难体现。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曾制定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行政规章,比
6、如,1950年政务院批准施行《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和《保障发明权和专利权暂行条例》,1963年颁布了《商标管理条例》和《发明奖励条例》等,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并没有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制度来保护知识产权。1978年,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中美贸易因知识产权问题陷入僵局,这引起了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知识产权建设奠定了基础。自1979年着手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来,1982年8月23日、1984年3月12日和1990年9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
7、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这三部主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分别于1983年3月1日、1985年4月1日和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随后,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发生了比较深刻的变化;相继加入了更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电子计算机、网络、数码化、光纤通信、基因工程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也给知识产权立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国从知识产权建设萌芽到加入世贸组织也不过20年,其制度建设还有很多的不完备,然而与国际贸易接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 为了与TPIPS协议接轨和完善在实施过程
8、中,部分立法显露的缺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2年9月4日和XX年8月25日先后两次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于1993年2月22日和XX年10月27日先后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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