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宏观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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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民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宏观经济学论文  摘 要 本文在对民有建筑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所做的贡献及所获得的经验充分阐述的基础上,探讨了发展民有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政策措施及发展趋势。  关键词 民有建筑经济;民有建筑企业;建筑业  这里所指的民有经济,是相对于国有经济而言,与非国有经济具有同一内涵。也就是说,民有经济涵盖公有性质的民营经济和私有性质以及公私混合所有性质的民营经济。而在民有经济中,公有性质的民营经济应占主体地位,私有性质的民营经济,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民有建筑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贡献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民有建筑企业的迅

2、猛发展,总体实力明显增强,已成为建筑业的主体力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和经济政策的调整,特别是1984年国家实行“允许集体和个人兴办建筑业”和“民工可以进城”之后,建筑业跨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城乡民有建筑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迅猛发展,成为建筑业的主体力量。  现在,民有建筑企业不仅在数量上超过了国有企业,而且在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程质量、经济效益诸方面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企业实现利润、上交税费及企业自身积累都赶上或超过了国有企业。令人瞩目的经济特区深圳市,全部新建房屋的70%、高层建筑的60%是城乡民有建筑企业完成

3、的,而在国有企业完成的工程中,也离不开民有建筑企业的合作。  二、民有建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基本经验  (一)大力发展民有建筑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民有建筑经济所以能够蓬勃兴起,经久不衰,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是因为它符合我国生产力水平低而又极不平衡这一基本国情,顺民意,合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特别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就为公有制的改革以及集体经济的多种

4、实现形式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1、民有建筑经济自身特点决定了其发展的方向。建筑业是竞争性行业,也是国家首先进行全行业改革的行业,进入市场,增加竞争力是必由之路。由于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产业,国有经济要逐步从这一产业退出,为民有建筑经济的发展留下更大的空间;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民有建筑经济的市场进入创造了有利条件;再加上民有建筑经济较国有经济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发展民有建筑经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建筑业生产力的二元性决定了所有制的二元性,即必须在发展国有建筑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民有建筑经济。  一方面,建筑业从整体上说,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

5、、粗放型产业,仍然没有摆脱“四低一易”的特点,即资本有机构成低、生产工业化程度低、服务社会化水平低、建筑市场准入的门槛低。因而使得民有建筑业企业容易进入建筑市场,容易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另一方面,民有建筑企业又以其自身性质、地位和特点,当国家逐步调整计划与市场关系,出现开放的建筑市场以后,他们“驾轻就熟”,率先挺进,较早进入市场,从而锻炼了在商海中游泳的本领。民有建筑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并日益显示出其生机活力。  2、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已具有较为深厚的现实基础。就量的概念而言

6、,在建筑经济总量中,非国有经济已经占有较大份额。据统计,在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达到63•7%。民有建筑经济的现实基础更主要还表现在质的方面:  (1)近几年新成立的一批建筑业企业,尤其建筑装饰装修、地基处理、综合布线、建筑防水、消防工程施工等专业企业,成为大力发展民有建筑经济的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  (2)在国有建筑经济中孕育着民有建筑经济的成份。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使“原国有企业”已经改性,从而增加了民有建筑经济的成份。有的已经上市,其产权已属股民所有;有的已由职工一次性买断,变成民有民营企业;有的由职工参股;有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特别是有的

7、经营者买断了中小国有尤其是集体建筑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此外,在国有建筑企业中,还存在着如下三种情形:  一是一些企业经理以改制为名,将有效的国有资产“重组”,成立新的公司,由自己或亲属控股,并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他们将以国有企业名义承包的工程,尤其是资金到位、利润丰厚的“肥活”,交由“自己”的公司施工。这样实际上是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和利润实现了由“公”到“私”的“双转移”。  二是一些国有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名,打着国有企业的招牌,只负盈,不负亏。项目盈了,狠捞;项目亏了,也捞。导致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寺庙穷、和尚愁、方丈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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