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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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发布时间】【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1992-5-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1992年5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2年5月8日公布施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

2、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系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在自治区境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水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农牧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第四条 自治区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水资源。  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植树种草,涵养水源,保护自然植被,防治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盐渍化,防治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第六条 各级人

3、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和组织管理,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第七条 自治区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第八条 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防旱抗旱,节约用水和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职责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地质矿产部门参与水资源调

4、查、评价、规划,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地下水资源,进行地下水资源勘查管理、监测、统计、分析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归口管理城市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水体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统一的流域规划和区域规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

5、(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划,负责兵团管理地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等管理工作。兵团开发、利用的保护水资源,必须遵守水法和本办法,并接受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兵团的水行政执法,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兵团水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水法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和人

6、民政府授权的水事纠纷的处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科学考察,按流域或者区域编制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制定水的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  (三)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组织征收水资源费;  (四)统筹城乡水资源,归口管理农牧区水利及乡、镇供水;  (五)负责防汛抗旱、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渔业、水文工作;  (六)对以防洪、灌溉、供水等为主的水力发电和农村水电进行管理;  (七)负责水工程建设的管理;  (八)负责河道的规划、整治、建设、管理和保护;  (九)负责引进、推

7、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用水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  (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水政水资源机构及其水政监察人员,依法行使本辖区的水事监督管理职权。  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跨州、市、地区的河流或界河,州、市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跨县(市)的河流或界河派出河流流域管理机构。河流流域管理机构在本流域内行使河道管理、水工程管理、用水管理等水行政管理职权。第三章 开发利用  第十二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必须进行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在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的基

8、础上,按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各地制定的规划应与上级的规划相协调。  全区的综合规划、自治区确定的主要河流和跨州、市、地区的河流的综合规划,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州、市、地区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州、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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