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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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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襄阳政发〔201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襄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襄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四个襄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推
2、进某一事业发展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市级财政预算计划安排的,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审核批准程序、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适用于本办法。经国家、省批准设立、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专项资金以及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市级财政安排的与上级财政配套的专项资金,适用于本办法。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H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
3、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nD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deshengmenWai,theReed—9— 市级各单位部门预算中用于自身发展的项目资金,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不适用办法。
4、第四条 专项资金设立、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遵循依法设立、统筹兼顾、公开透明、规范管理、跟踪监督、绩效评价的原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业务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汇总、梳理专项资金目录,报市政府审议后确定; (四)
5、组织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五)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实施; (六)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七)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履行下列职责: (一)配合市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资金管理; (二)根据市政府确定的专项资金目录,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建议数;Hightideaga
6、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nD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des
7、hengmenWai,theReed—9— (三)执行已经批复的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对专项资金实施过程进行自评价; (五)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 (六)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审计和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
8、的行为做出处理。第三章 设立、调整和撤销第九条 专项资金应当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有关规定设立,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公共财政投入方向,重点保障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相同类型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 第十条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由市政府批准。申请设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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