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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5
《关于违法建设查处职能的情况说明(1.2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违法建设查处职能的情况说明2008年元月1日起,我局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1号》第九条规定,对集体土地上和已建成住宅区的国有土地上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各类建设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此项职能自2010年2月1日《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已不再履行。2010年9月,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市两办出台了《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查处相关工作的通知》(郑办文[2010]45号),在此情况下,郑州市城乡规划局与我局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委托我局对中原辖区集体土地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在工作开展期间,我
2、局全力以赴做好对违法建设的巡查、制止、整理和上报工作,并配合好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实际存在的问题。一、委托执法方面(一)授权委托书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郑州市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法》(市政府第173号令)第五条规定: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
3、."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3“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当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尚未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根据客观情况确需委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可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委托
4、实施。”市两办下发了郑办文[2010]45号《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查处相关工作的通知》不属于我国立法法所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也不属于规章,更不属于地方性法规。(二)两部法律、法规均没有明确授权委托一事。目前,对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而这两部法律法规在条款中并没有就授权委托一事予以明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八条就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予以了明确: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三)公章不符合规定要求。根据《郑州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法》(市政府第173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违反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5、、矿产资源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只能委托本机关所属的组织实施。”即使我们现在根据上级的要求,接受了委托,但是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和权限内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时应当使用加盖委托机关印章的行政执法文书,罚没款项及收取的相关费用按照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缴入财政专户。”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
6、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3而市城乡规划局提供给我们的文书中委托单位加盖的公章并不是郑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处罚专用章,而是郑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委托专用章,不符合规定要求。(四)责任划分不符合法律规定。委托书中第四条:“在查处过程中若发生信访、行政复议和诉讼、国家赔偿等法律责任都由受委托方承担。”此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
7、二款规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综上,在开展此项工作的同时,我局不仅向法律顾问进行了咨询而且也就此问题向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区法制局等多个部门反映。二、宅基地建房我局在开展执法工作中,发现辖区部分村民是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并持有《宅基地使用证》。对此建房行为,目前我市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1、《郑州市集体土地上个人建房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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