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6777419
大小:143.00 KB
页数:41页
时间:2018-08-24
《司法考试通关密押试卷二含答案与解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国家司法考试题库下载:http://www.zkao8.com/ksbd/product_list_85.html国家司法考试在线测试:http://www.zkao8.com/html/sjlb/507_1.htm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第 1 题 甲、乙是盗窃案的共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在同一监狱服刑。二人在服刑期间脱逃至A市,而后在A市共同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对甲和乙所犯的新罪应当如何进行侦查?( )A.二人均由监狱一并进行侦查B.二人均由A市公安机关一并进行侦查C.甲由监狱进行
2、侦查,乙由A市公安机关进行侦查D.乙由监狱进行侦查,甲由A市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正确答案】:B【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解释》)第14条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以推断出甲、乙应由A市公安机关一并进行侦查因此,本题答案为B第 2 题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之外
3、,下列应当适用保护原则确立中国刑法适用效力的是哪一选项?A.仅行为的一部分或仅结果的一部分发生在中国的B.在未遂犯的场合,行为人希望结果发生之地、可能发生结果之地在中国的C.在共同犯罪场合,共同犯罪的行为或者共同犯罪的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中国的D.美国人甲在美国洛杉矶杀死一中国籍留学生的【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D项应适用保护原则确立管辖权。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4、ABC项都适用属地管辖原则。第 3 题 下列情形中,哪一选项可能适用死刑?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审判时已满75岁的人,且未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D.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3条的规定,在《刑法》第49条中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可知ABC选项都不适用死刑,D项当选。第 4 题 某日傍晚甲入室盗窃被房主丙发现,丙欲抓甲而追甲至
5、附近的马路上,甲向丙腹部猛踢一脚,但丙仍极力揪住甲不松手。恰好甲的老乡乙经过现场,看到此情此景并接受甲的援助请求,也向丙的腹部猛踢一脚,然后二人逃跑。后丙因脾脏破裂流血过多而死亡,但不能查明谁的行为导致其脾脏破裂。则对于此案认定,下列正确的选项是:A.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二人均对丙的死亡承担结果加重的刑事责任maintenancemeasures,thereisabigsecurityrisk,managementhashadagreatimpacttothecity.3.1-8busterminalstationstatusinYibincitylayouts(4)hour
6、sofoperationmostofYibincitybuslinesin5:30-6:20,andbasicallymeettheYibintravelneeds.BusB.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但因无法查明谁的行为导致丙死亡,故二人均不对丙的死亡承担结果加重的刑事责任C.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但仅由甲对丙的死亡承担结果加重的刑事责任D.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但仅由乙对丙的死亡承担结果加重的刑事责任【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所考查的知识点较多,也颇具综合性,如既有刑法上的共犯原理,也涉及刑诉法上的证据理论。本案中甲属于转化的抢劫,其抢劫尚未结束之际,乙出于帮助的故意参与其
7、中,理论上说属于承继的共犯(事中共犯的一种),故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但问题是本案中丙的死亡是甲的第一脚还是乙的第二脚造成的无法查清,结果无非有两种可能:可能是甲造成的,则基于承继的共犯原理,乙属于承继的共犯,对其参与之前的先前行为导致的结果加重犯不负责,故甲属于加重构成,而乙属于基本犯(不对死亡负刑责);若丙的死亡是乙的第二脚造成的,则出于共犯原理,乙属于结果加重犯自不待言,此时乙的行为也代表了甲的犯罪故意,按照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甲对加重结果承担责任,甲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故此时甲乙均属于加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