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治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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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金库”的基本概述【案例导入】2011年12月13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明确指出,“小金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做好专项治理各项收尾工作,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落实好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推进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谢旭人说,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在巩固前两年治理成果基础上,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制度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治理成效。截至11月底,今年新发现“小金库”8202个,涉及金额

2、28.46亿元,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2426人,组织处理4043人,党纪政纪处分305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02人。全国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如今已经走过3个年头。三年来,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国纳入治理范围的111.99万个单位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解析】从上述案例我们看到,我国十分重视“小金库”问题,这次开展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封堵了小团体利益输送的渠道,

3、截断了一些腐败问题的资金来源,遏制了铺张浪费、奢靡腐败等行为,净化了社会风气。但我国目前的“小金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小金库”的规模大、范围广、隐蔽性强的特点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因而“小金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小金库”问题。本章我们主要从“小金库”的界定、“小金库”设立的原因以及“小金库”的设立方式和表现形式三个方面认识“小金库”。第一节“小金库”的界定一、“小金库”的概念什么是“小金库”?有人说就是“账外账”。“小金库

4、”和“账外账”具有一定联系,但两者不完全等同。“账外账”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设立的账册。而“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账外账”与“小金库”从逻辑上讲具有属种关系,“账外账”是属概念,是包含了“小金库”的外延;“小金库”是种概念,属于“账外账”的一种表现形式。两者区别:(一)涉及对象不同,“账外账”是指单位将“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涉及包含资金在内的各项资产),私设会计账册进行核算,形成账外资产

5、;而“小金库”强调将本应属于单位的资金转移到账外。(二)“小金库”不是法律用语,处理处罚时,应引用“账外账”等法定用语。如某单位核销了另一单位的往来账,未进行销案存管理,后该单位采取法律措施,收回了另一单位汽车用于偿还上述已核销的债务,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未入账。在本案例中,用于偿债的汽车属于实物资产,不具有资金性质,不应认定为“小金库”,而应属于账外资产。(三)区分“小金库”与收入往来挂账等。在认定“小金库”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

6、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7时,还要注意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只要是在符合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不能认定为“小金库”,应按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处罚。

7、如某单位从其他单位收取资金占用费,一直在账内“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同时又在该科目中直接给职工发放奖金。该问题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及工资总额管理的有关规定,但由于已经在单位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为此不应作为“小金库”来处理。【参考资料】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

8、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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