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题问线路的设建法司年百——主民与化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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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化与民主——百年司法建设的路线问题下  民主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司法领域,表现为审判公开、人民参审、判决析理等。司法独立不能成为排斥司法民主的理由。在法治国家,不仅司法是独立的,而且,行政官员也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笔者在瑞典考察时,警察首长就称,政治家和行政首脑可以对警察部门进行政策性的和宏观的监督,但任何人不得干涉警察部门独立办案。显然,业务独立既不能成为行政拒绝民主的借口,也不能成为司法拒绝民主的措词。司法的专业化、职业化,也不能成为司法排斥民主的理由。现代社会的知识分工以及由此带来的官员职业分工,不仅及于司法领域,也及于立法和行政领域。如果专业化、职业化可以成为拒斥民主的理由,则民主

2、必无存身之所。司法职业化论者将司法领域内的知识分工,无限夸大,造就专业神化,并进而得出普通人民不宜参与司法的结论,其谬甚矣。  陪审制度因让普通人民参与司法的审判过程,确保了人民对于司法的主权,从而使判决获得更为坚实的合法性基础。陪审员日常生活在民众之中,案件审结后仍回归于民,正所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陪审员因为与国家政权机关不发生制度上的常期钩连,因而避免了因为制度化而导致的官僚化。又因为陪审员始终站在民间的立场上,对于权力机关可能的暴政构成有力的防范。最高法院肖扬院长也敏锐地指出,应当视陪审制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发展。”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

3、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  研究表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获得了民众的广泛支持。1970年,波兰的一项调查显示,90%的陪审员、70%的职业法官、65%的政府律师认为,参审制必须保留。1985年,西德的一项调查表明,65%被调查普通民众认为,由法官与普通民众共同审判,审判更为有利。1

4、992年,一项对瑞典和芬兰职业法官和非职业法官的调查表明,参审制受到职业法官和非职业法官的共同支持。最意味深长的是关于前南斯南夫的两次调查。1974年,对100名职业法官和196名非职业法官调查显示,职业法官对参审制的态度并不积极,40%的职业法官认为,参审员对审判不起作用,23%的职业法官甚至认为,如果没有参审,判决将会更加正确,绝大多数被调查的职业法官主张对参审制进行改革。二十年后,1983年,对前南地区101名非职业法官和30名职业法官的调查显示,情况发生了令人惊奇的巨变。77%的职业法官认为,非职业法官的参与是有益的。他们支持的理由是,非职业法官有广泛的经验,熟悉本地习俗,而且一些非职

5、业法官对特定的案件,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在丹麦,陪审制获得了90%的非职业法官和大部分职业法官、公诉人、律师的拥护。1992年,对香港公众的一项调查表明,被调查者中,愿意选择陪审团审判的人数是选择由职业法官审判人数的三倍,而且87%的被调查者认为,1997年回归后,应当保留陪审制。  (二)司法独立的原初动力。司法独立与人民陪审究竟关系如何?两者是否毫无关联?或者如某些学者所论,应先解决司法独立,再解决司法民主?这个问题可以从英国陪审制的发展历史得到启发。感谢宋小海先生对这一段历史的细致解读,使我们不必再去历史的故纸堆里爬梳。  其一、陪审制曾被用来作为中央集权的工具。法兰克国王、诺曼底公爵

6、、亨利二世,都曾将陪审制作为中央集权的重要工具。权力必须有其载体,这就是制度。中央在与地方争权的过程中,不仅要依赖政治、经济、军事的力量,还必须依赖制度本身的力量。陪审制在中央争权过程中,一直充当着开路先锋的角色,其力量源自陪审制具有的收集地方信息、尊重地方权威、减少国家任官数量等特异功能。就我国当前而言,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一直为学界所垢病。“地方保护主义”的实质是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进行着制度与非制度的抗争,致使中央权力不能有效地贯彻于地方。一方面,中央通过系统化的四级法院,意图使中央司法权得以贯通。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人大与地方法院存在着深厚的制度联系,导致国家司法权力为地方分享,出现司法

7、权国家与地方实际上共享的局面,由此出现司法混乱。国家出于维护中央集权、树立国家司法权威的考虑,采取各种措施,力图克服地方保护,但收效甚微。克服地方保护的实质是中央司法权向地方渗透并垄断。在这一过程中,国家不仅应当借助政党、行政的力量,还应当借助制度本身的力量,即国家必须用合理、科学的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作为中央司法权力扩张的开路先锋。不公的司法,常常会成为地方权力渗透国家司法的理由。比如有些地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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