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特殊教育法规与融合教育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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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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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灣特殊教育法規與融合教育的推行*台北特殊教育法的訂定和實施教育部頒布「特殊教育法」。教育部頒布「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等。教育部修訂頒布「特殊教育法」。教育部修訂頒布「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等。1997199820012002台灣特殊教育法規與融合教育的推行*台灣特殊教育法規(中華民國86年5月14日)第一條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台灣特殊教育法規

2、與融合教育的推行*台灣特殊教育法規(中華民國86年5月14日)第七條特殊教育之實施﹐分下列三階段:1)學前教育階段,在醫院、家庭、幼稚園、托兒所、特殊幼稚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幼稚部或其他適當場所實施。2)國民教育階段,在醫院、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校(班)或其他適當場所實施。3)國民教育階段完成後,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班)或醫院、其他成人教育機構等適當場所實施。…………台灣特殊教育法規與融合教育的推行*台灣特殊教育法規(中華民國86年5月14日)第十四條為使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兒童得到適當之安置與輔導,應訂定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

3、學生之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其辦法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之。為使普通班老師得以兼顧身心障礙學生與其他學生之需要,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其辦法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第十五條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結合特殊教育機構及專業人員,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之有關評量、教學及行政支援服務;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台灣特殊教育法規與融合教育的推行*台灣特殊教育法規(中華民國86年5月14日)第十六條特殊教育學校(班)之設立,應力求普及,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並朝社區化方向發展。台灣特殊教育法規與融合教育的推行**特殊教育法規施

4、行細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七日修正)第七條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童一起就學為原則。台灣特殊教育法規與融合教育的推行**特殊教育法規施行細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七日修正)第三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特殊幼稚園,指為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者專設之幼稚園;所稱特殊幼稚班,指在幼稚園為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者專設之班。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稱特殊教育學校,指為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者專設之學校;所稱特殊教育班,指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職業學校或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為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者專設之班。……台灣特殊教育法規與融合教育的

5、推行**特殊教育法規施行細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七日修正)第十八條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學生認知能力、溝通能力、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健康狀況、生活自理能力、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之現況。二、學生家庭狀況。三、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四、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五、學生因行為問題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六、學年教育目標及學期教育目標。七、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八、學生能參與普通學

6、校(班)之時間及項目。九、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及標準。十、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之轉銜服務內容台灣特殊教育法規與融合教育的推行*特殊教育法規施行細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七日修正)第十八條續…………前項第十款所稱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相關專業人員等,並得邀請學生參與;必要時,學生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台灣特殊教育法規與融合教育的推行*特殊教育法規施行細則(中

7、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七日修正)第十九條前條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台灣早期療育與融合教育*多元化的早療及融合模式,包括:醫院與社福機構的日托服務模式1.1隔離式(可能有部份時段的大融合);1.2融合式(全時段的融合教育模式);1.3時段班(主要為一周內某特定時段到機構或中心接受早期療育,並有可能部分時段為到家服務)2)幼兒園所的學前融合教育模式;3)社福機構的個案管理模式資料來源:早期療育2006曹純瓊等著台灣早期療育與融合教育*曾參觀的早療及學前教育機構A)心路愛兒兒童發展中心B)博正兒童發展中心C

8、)歡喜永和學園D)三民國小E)高雄市凱旋國小附設幼稚園台灣早期療育與融合教育A)心路愛兒兒童發展中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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