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青白江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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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青白江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8〕1号)、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统筹领办〔2008〕41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8〕44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夯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基础

2、,加强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管理,特制定青白江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结合我区商贸繁华度、道路通达度、公交便捷度、生活设施完备度、公用设施完备度、环境质量优劣度、文体设施完善度及人口密度等影响土地质量的各种因素,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分为三级(具体见附件1,级别图见附件4)。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3—结合我区土地有关税费政策及对影响土地价格的一般因素、区位因素、宗地个别因素等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使用区基准地价价格分为三级(具体见附件2),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3、零星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基准地价价格分为三级(具体见附件3)。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设定条件(一)估价基准日:2009年1月1日;(二)主要用途:商服用地、宅基地、其它集体建设用地;(三)使用年期:宅基地无使用年期限制,商服、其它集体建设用地按同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计算,商服用地40年、集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40年;(四)开发程度:“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五)容积率:商服、住宅1.0,其它集体建设用地0.6。四、《青白江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并根据我区经济、土地市场

4、和城镇建设发展状况适时调整。—3—附件2:青白江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级别范围表级别乡镇名一级红阳街道、大弯街道、大同镇、弥牟镇及祥福镇、城厢镇的部分村社(包括祥福镇的康家渡社区、桂通社区、天星社区、香山社区、高楼社区、民强社区、甘泉社区、万年社区、福农村、上元村;城厢镇的十八湾村、茶花社区、绣川河社区、马鞍社区、金河社区、龙潭村、前锋村、沿沱村)二级城厢镇(壁峰村、万柳村、五泉村、玉龙村、联心村、十五里村、白贯村),祥福镇(红瓦店社区、太山村、华家村、东方村、西江村、马平村、新山村),姚渡镇、龙王镇及清泉镇、福洪乡的部分村社(包括

5、清泉镇的五桂村、金龙村、永顺村、秧田村、太平村;福洪乡的民主村、先锋村、栏冲村、字库村)三级人和乡、清泉镇(西平村、快乐村、友好村、牌坊村、五爱村、红岩村、红星村),福洪乡(幸福村、杏花村、胜利村、团结村)—3—附件3:青白江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使用区基准地价表级别用途Ⅰ级Ⅱ级Ⅲ级Ⅰ级Ⅱ级Ⅲ级元/平方米万元/亩商服用地22419516114.9213.0310.75工业用地18216714812.1611.109.87集中居住用地21718215614.4712.1210.38基准地价的定义:1.估价基准日:2009年1月1日;2.主

6、要用途:商服用地、工业用地、集中居住用地;3.权利状况:出让集体土地,无他项权利限制;4.使用年期:商服40年、工业40年、集中居住70年(按同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计算);5.开发程度:“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6.容积率:商服、住宅1.0,其它集体建设用地0.6。—6—附件4:青白江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零星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基准地价表级别用途Ⅰ级Ⅱ级Ⅲ级Ⅰ级Ⅱ级Ⅲ级元/平方米万元/亩商服用地21018516814.0012.3311.20工业用地17215614411.4710.409.60宅基地18016

7、215012.0010.8010.00基准地价的定义:1.估价基准日:2009年1月1日;2.主要用途: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宅基地;3.权利状况:划拨集体土地,无他项权利限制;4.使用年期:宅基地无使用年期限制,商服40年、工业40年(按同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计算);5.容积率:商服、住宅1.0,其它集体建设用地0.6。—6—附件5:主题词:国土资源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通知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级各人民团体。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9月17日印(共印110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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