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6518472
大小:33.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8-13
《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验收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湖北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保证项目建成后正常发挥效益,根据《水利系统通信工程验收规程》(SL439—200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国家防办关于项目验收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列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验收。法人验收参照相关规程、规范执行。第三条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牵头负
2、责,统一组织开展。第四条主管部门验收的基本环节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由省防办主持或由省防办10委托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防办)主持,省防办派员参加;竣工验收由省防办主持,长江委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派员参加。第五条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项目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2主管部门有关文件;3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包括变更批准文件)等;4施工合同;5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6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第七条验收时应成立由
3、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和由防洪减灾、水文气象、通讯、计算机网络和财务等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验收委员会(工作组)设主任委员(组长)1名,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设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第八条项目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第九条验收鉴定书应经2/3以上的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处理。主任委员(组长)10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委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
4、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第十条验收委员会(组长)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第十一条验收资料的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提供。项目法人应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检查。第二章初步验收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且经调试满足试运行条件后,应及时向市、州防办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经报省防办审核同意后,由省防办或市、州防办主持进行初步验收。第十三条初步验收成立初步验收工作组,由防汛、财政、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和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
5、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第十四条省防办或市、州防办组织初步验收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第十五条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01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2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3工程投资已基本到位,并具备财务决算条件;4应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按要求已整理完毕;5信息共享测试已获通过;6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和制度已经落实;7工程具备投入试运行条件。第十六条信息共享测试包括山洪灾害预警等防洪管理信息共享、水雨情信息共享测试。省防办负责县级监测预警平台是否具有山洪灾害预警等防洪管理信息上报和实现上下级防办间共享测试;省水文部
6、门负责自动监测站点水文统一编码、数据按水文标准入库等共享测试。信息共享测试完成后,应分别出具测试报告,作为初步验收的基本资料。第十七条初步验收应提供的基本资料:1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报告;3施工管理工作报告;4检查与测试报告;5项目监理工作报告;6拟验收项目清单、未完项目清单、未完项目的建设计划;7验收鉴定书(草稿);10报告编写内容参阅《水利系统通信工程验收规程》(SL439—2009)。第十八条初步验收提供的备查资料包括: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合同、工程项目划分资料、工程质量管理文件、工程安全管理文件、施工质量
7、检验文件、工程设计变更资料、竣工图纸、重要会议记录等。第十九条初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1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情况;2检查项目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建设;3确认前期检测结果,抽查工程土建和设备安装工艺,必要时抽测系统主要性能指标,确认是否满足设计指标和合同要求;4检查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5检查完工结算情况;6检查历次验收中的遗留问题和处理情况,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7评定工程质量。第二十条初步验收主要工作程序:1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可对设备的功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