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

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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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校发〔2016〕49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规范科学研究,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促进科研活动健康发展,依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制的通知》(教党函[2016]24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新疆财经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

2、员及在校就读的学生,亦适用于其他以新疆财经大学为其学术研究成果署名单位的人员。第三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原则:1.规范学术行为,促进学术繁荣;2.合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3.保护当事人的举报、申诉、知情等合法权益;4.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第四条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学术不端行为指研究和学术领域内的各种编造、造假、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中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下列行为属于学术不端行为:1.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4

3、.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5.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6.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7.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第五条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造成恶劣影响的;2.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3.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4.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5.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

4、的;6.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为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处),负责具体受理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第七条学术不端行为受理与调查。(一)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2.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3.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4.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学校视情况予以受理。(二)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

5、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三)受理与调查程序1.举报:举报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举报材料。2.受理: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举报后,进行初步调查后,会同被举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共同讨论,并听取被举报人的申辩、解释,然后决定是否对该举报正式立项调查。不作立项调查的应向举报人书面说明情况,材料留存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应当进入正式调查。校学术委员会决定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通知被举报人。3.调查取证:对于立项调查的学术不端行为,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向学术委员会递交材料

6、,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不少于五人的专家组,从学术角度开展独立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提出调查意见。调查期间,被举报人有义务配合调查,调查取证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4.结果认定: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听取专家组的调查结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进行认定,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并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若确认被举报人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则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以维护被举报人的学术声誉。5.处理: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术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和处理建议,做出处理决定,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将决定书面通知被举报人。6.复议:被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后的1

7、0日内向校学术委员会书面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应在6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被举报人。复议决定为校内最终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7.公示:最终处理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三个月以上。第八条回避和保密。1.校学术委员会成员、调查专家组成员涉及学术不端问题,或与被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被举报人有充分理由证明有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宜参加调查、评判的,学术委员会主任可以要求相关人员回避。2.在查处结果公示前,查处过程的一切程序和资料均在保密范围内,所有人员不得泄漏调查和处理情况。3.为举报人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第九条学术不端行

8、为的惩处。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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