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6409721
大小:48.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8-09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模式比较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模式比较探析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引领我国外贸服务行业的新业态,相比于传统代理出口模式,该模式能够减少贸易环节、降低贸易成本,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保、物流等配套服务.本文基于浙江省属外贸企业的贸易流程,由出口流程、各环节风险两方面,将外贸综合服务模式与传统代理出口模式进行详细比较分析,总结出外贸综合服务模式的核心竞争力,并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出各环节风险控制方面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理出口比较探析风险控制【中图分类号】F752随着外贸“国十六条”的出台,浙江省在外贸产业转型升级中致力于打造“外贸生态圈”.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已被写入201
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这表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我国外贸行业整体转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本质上是外贸服务外包平台,其业务性质为代理出口业务.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将商品贸易和流通服务两个传统的环节进行分离,让企业专注贸易本身,而把外贸服务外包给综合服务企业.近年来在供应链企业、跨境电商等新型业态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模式实现了不断创新和发展.相比传统的代理出口,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有其明显的优势,但也存在相应的风险.一、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定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为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出口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贸企业.当前来看,此类企业多以信息
3、化技术网页、系统和平台为支撑,有效地优化产业组织形式,提高外贸服务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专业化,降低外贸交易成本,以提升外贸产业整体竞争优势,同时积累区域内贸易大数据,尤其是为广大中小外向型生产企业提供了有效的支持.目前全国范围内较大的外贸综服企业有一达通、世贸通、e贸通、融易通等.这些企业一般由出口企业自行申报并由各省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分批认定,但没有认定的出口企业理论上可以先行先试,因为并无明确的准入规定文件.该类企业目前服务对象地域性明显,外贸大省中拥有该类平台企业的数量较多.二、代理出口模式的概述(一)外贸代理制下的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制在1984年《国务院关于外贸体制改革
4、意见报告》中被首次提出,即由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国内企业(生产或流通企业)或国外客商完成出口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无进出口经营权或在特殊商品上存在进出口资质限制的国内中小企业.该类代理出口属于法规和政策角度上的代理出口,但实践中未被代理或被代理企业广泛采用,其主要的原因包括:第一,制约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第二,自营进出口权的放开后,大部分被代理企业获得了自营出口权,使得稍有实力的出口企业转入自营出口.因此外贸代理制存在的出口专营体制优势不再明显,且不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出口存在的困难,故使得外贸代理制的推广受到影响.(二)真代理假自营出口该模式一般是指专业外贸公司
5、以自营出口形式完成代理出口服务,其实质是代理出口,该模式中,委托方为国内企业(生产或流通企业)、国外客户以及国内外隐性中间商.真代理假自营由于参与主体法律地位不清晰、有“四自三不见”式的业务操作模式之嫌,容易引发生产企业骗税问题等,在政策层面不被允许乃至明令禁止,具有较高的政策和法律风险.但是该模式在外贸实务中被广泛采用,其原因主要有:第一,多数真代理假自营的出口采用融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第二,报关、退税等由专业外贸公司负责,有利于减少中小企业的要素投入,提高业务效率;第三,专业外贸公司出于绩效和政策的考虑,需要通过该模式来提高出口和营收规模;第四,中
6、小企业借助该模式,间接享受了专业的外贸服务.因此,真代理假自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出口存在的困难,也使得代理方获得了规模和融资差价等额外效益,实现双赢局面.(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理出口该模式由国内生产企业直接通过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平台出口给国外客商,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为完成一系列出口服务,形式上需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营采购生产企业自产出口货物,再以自营方式出口给国外客商.出于退税政策及涉税风险管控的原因,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一般会对生产企业相关资质、出口商品品类、货源地等设置准入标准,进行准入进行审核.从各发达国家的出口模式来看,代理出口占比较高.据统计,外贸代理在外贸和外
7、贸企业和国际商务硕士论文答辩申请;日本占该国流通的90%,9大商社本身即是最大的代理商,日本7000多家代理机构占其外贸进出口总额的80%;在德国,有6万余家代理机构占据其外贸进出口额的30%;而美国出口占比达60%以上的制成品中,有90%左右采用代理出口形式,其中代理机构包括专业外贸公司、本国大型生产企业、海外售货代理商、中小型企业联合体、贸易商联营组织等.名义上,我国的代理出口业务占比较小,但实际占比远远高于名义统计数据.这是由于我国目前大量存在“真代理假自营”的出口模式,这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