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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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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浏览次数:25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宣传办公室【浏览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大学生参加医保获得一份保障,献出一份爱心在校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居民医保有哪些特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具有缴费低、待遇高、方便快捷的特点。缴费低:参保学生每年缴费35元,各级财政补贴100元。待遇高:参保后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年度医保统筹基金实际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医疗待遇包括门诊统筹医疗(按参保学生每人每年40元拨付到高校医疗机构
2、用于普通门诊医疗)、住院医疗、特定门诊大病医疗(限12个病种)、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医疗、门诊大抢救医疗等。方便快捷:参保学生持医保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定门诊大病、意外伤害住院等医疗费用直接在医院结算。其他在门诊发生的医疗项目,须持报销材料到市医疗保险机构审核报销,由学校医疗机构代收代办。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有什么特殊待遇吗?参保大学生除按桂林市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文件(桂劳社发[2009]208号)精神,并结合桂林市
3、的情况,对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做了相应调整,使大学生参保后待遇更实惠:一、建立大学生门诊统筹。暂按参保学生每人每年40元拨付到学校医疗机构,建立门诊统筹资金,用于支付参保学生的部分门诊医疗费用,使参保学生就近在学校医院(医务室)就诊,得到方便、安全、经济的医疗保障。二、增加“大学生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桂林市城镇居民住院医疗待遇标准支付”的待遇。桂林市居民医保政策对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仅有门诊医疗待遇,为大学生增设了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待遇,解决了参保学生因发生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时医疗费用可按住
4、院医疗管理规定予以报销。三、增加“大学生寒暑假、实习和因病休学期间异地患病,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其住院医疗费用按在我市住院的同等标准予以报销,不执行市外转院、异地住院另个人自付10%的规定。”原桂林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凡转往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负担10%,再按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本条规定减轻参保大学生10%的医疗费负担,考虑了大学生假期、实习期的特殊情况,又考虑了大学生没有经济收入的实际情况。四、调整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保险年度为参保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5、与学年时间一致,便于学生办理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现学校办理的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居民医保手续,缴纳一年35元的医保费,保险年度从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止,由于今年是实施居民医保的第一年,办理参保手续时间延迟了,在校大学生参保时间和享受待遇时间可从2009年1月1日算起(2009年入学的新生除外),此前所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均可办理报销手续。五、增加“大学生在校期间连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与其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的年限累加合并计算。”本规定对在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
6、得到的是一份保险两份收获。参保后不仅在参保年度内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参保年限的积累,有利于今后参加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享受相关的缴费待遇政策。居民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有什么不同?如同时参加两项保险是否影响享受待遇?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并给于参保人缴费补贴的社会医疗保险,是政府的惠民政策,没有盈利目的。商业医疗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是建立在合同约定形式上的,以盈利为目的保险形式。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7、”的原则,确定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参保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参保人共同分担。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后,参保人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保障需求,再选择参加商业保险可以获得双重保障。同时参加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没有冲突的,参保人或被保险人缴纳了保险费手续,应当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如参加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治疗,出院时在医院进行结算后,可持出院结算单据及相应材料到保险公司按约定的保险条款进行理赔。更多详情请参阅“在校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在校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
8、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浏览次数:20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宣传办公室【浏览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提出的“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的要求,在校大学生参保工作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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