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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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引进高水平勘察设计企业,进一步提高我市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外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外地企业”)是指工商注册所在地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或二级及以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在重庆市从事建设

2、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第三条外地企业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重庆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地企业的备案审查及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外地企业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第五条实行外地企业总院(总公司)年度备案和项目登记制度。外地企业可根据拟在渝承揽业务具体情况一次性选择企业具备的全部或部分资质备案,通过年度备案后方可依法-8-在渝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二、备案管理第六条外地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

3、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或二级及以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三)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四)企业近三年来诚信状况良好;(五)外地勘察企业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渝办公场地套内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六)外地设计企业备案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渝技术负责人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除在渝技术负责人外,其余备案人员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从事工程设计实践5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

4、及以上技术职称;3、已实施执业资格注册的专业,其注册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4、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的专业配备齐全,各专业主要技术人员(非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七)外地勘察企业备案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8-1、在渝技术负责人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工程勘察实践10年以上,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除在渝技术负责人外,其余备案人员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从事工程勘察实践5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数量不少于1人;4、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规定的专业配备齐全,各专业主要专业技术

5、人员(非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八)除以上条件外,外地企业备案人员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1、60周岁及60周岁以上的人数不得超过备案总人数的1/5;2、设立了驻渝分支机构的企业,其专业技术人员应为备案人员,应由企业总院(总公司)人员常驻,若常驻人员不足时,可聘用重庆本地的专业技术人员,但聘用人数不得超过备案人数的1/5,且不得同时受聘于其他单位工作;3、企业总院(总公司)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作为备案人员;4、凡在工程勘察设计图纸或文件上签字盖章的人员应为备案人员。第七条申请入渝登记备案的外地企业,应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

6、请,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第八条入渝备案登记证实行年度复核制度,外地企业须在备案有效期届满60日内到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年度复核,复核合格的企业,如需继续在渝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在备案有效期届满30日内申请入渝备案登记延续。-8-第九条外地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后30日内,应在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登记。第十条外地企业应以企业总院(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出具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其市场行为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由企业总院(总公司)负责。第十一条外地企业

7、在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重庆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外地企业应保障技术力量,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自身素质,所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工程建设规范和深度要求,并提供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技术和验收问题,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第十三条外地企业应积极配合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动态检查和行业政策及技术标准培训等工作。第十四条外地企业的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营业范围、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或备案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持相

8、关证明材料到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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