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看小偷的权利问题

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看小偷的权利问题

ID:16233124

大小:16.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8-08

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看小偷的权利问题_第1页
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看小偷的权利问题_第2页
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看小偷的权利问题_第3页
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看小偷的权利问题_第4页
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看小偷的权利问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看小偷的权利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看小偷的权利问题10720655童竹萱中国青年报曾刊登了一则消息,一个小区保安逮住了一个偷自行车的青年,然后就制作了一块写有“偷车贼”的牌子挂在小偷胸前,并把自行车套在小偷身上,令其背车游街示众,又罚其跪在小区门口长达1个多小时,之后才移交给公安派出所。这条消息看似很大块人心,但是站在法律人的角度来看,这明显是一件有违法理的事。这里涉及到几个问题,谁有权利惩罚这个小偷,小偷的权利又如何去实现呢?其实这个话题并不是个新的题目,刑法中已对犯罪嫌弃人的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也适用于小偷,它的正当性是毫无疑问的。我们只是想要了解下为什么在中国社会中特别流行用

2、非法律的方式来解决道德上的恶行,对于所谓的道德恶行,我们习惯而且认可非法律处理方式,在文革期间,人们常常让一些刑事犯游街,并且对他们进行公开的审判,大家都跑去看,这就是鲁迅小说中所说的看客的心理,大家对这种方式是认可的,但恰恰这种方式是不正确的。在我看来,这件事反应了一个一直以来都存在的问题,那就是法律与道德上的冲突。小偷确实可恶,憎恨小偷是人之常情,谁逮住了小偷都想教训教训,出出气,这在老百姓看来似乎是件再正确不过的事,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对小偷依法行使处罚权,保安在内的普通公民并没有权利去惩罚小偷,除此之外,小偷的人身权利也理应受到保护,对待这一类人,我

3、们不能因为愤恨而采取非人性、不人道的手段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这是一种情绪化,而不是法制化,不符合我们法治国家的政策原则。但是,这又何尝不是道德和法制相对背离的一种体现呢,社会瞬息万变,法律根据现实实际做着不断地更新,但是道德的形成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封建社会开始,中国经过儒家文化几千年的熏陶慢慢形成了一套自有的道德系统,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是很难去改变的,但道德不等于法律,在一个法治国家中,法律的地位至高无上,以非法的手段惩罚一种违法的行为同样也是一种违法,尽管从道德角度看,保安对小偷进行处罚似乎理所当然,但在法律的视野里,只有合法与违法之分,而没有直接的道德上的善恶之别,

4、尽管我们不排除在立法的时候进行了这种道德上的善恶考虑,但在执法的时候,道德是被排除在法律的视野之外的,这同样也是实行和实现法治的一个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一个人只应该就他的行为对法律负责----在法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以法定的方式来负责,而不考虑或至少是不直接考虑道德上的善恶评价,更不能直接按照这个评价来进行具有直接的强制性的处理。具体到小偷这个问题上,也就是说,尽管小偷的行为是违法的,在道德上也是可以谴责的,但是对他的处罚也只能是由法定的主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法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依照法定的方式进行处罚,简言之,就是一切就只能以既有的法律规定为依据,而不能以道德上的善恶评价为标准

5、,否则,即便是道德上的善行也有可能违法并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实,当我们用“小偷的权利”这个概念或者说是短语来表述时,所要表达的并不是说小偷作为小偷有什么独有、特有的权利,而是说即便是小偷,他也和其他人一样平等的享有除依法予以限制或剥夺以外的其他一切权利,任何人对其除此以外的一切权利都不得予以限制或剥夺。因此,所谓“小偷”的权利,其内涵实际上所指的并不是小偷这一人或这一个特殊群体的权利,而恰恰是我们每一个“常人”在“常态”下的权利,这种权利也一样的为小偷所享有,只不过是由于这种平时被视为法律上的常态的权利在小偷这样一个或类似的特殊群体身上往往因为道德因素或其他非法律因素的干预

6、和介入而常常遭到人们的忽略、歧视甚至践踏而得不到人们尤其是执法和司法者的平等尊重和保护,法律和道德的分离是个趋势,这符合社会的发展,并不矛盾,但说到底他们是有着共同的社会基础与价值前提,因此这种分离只能说是形式上的分离。在道德方面,权利可以通过批评方式达到,但在法律方面则主要通过国家的惩罚方式来实现,是一种外在的强制方式。法律使我们的行为更加明确化、规范化,它具体规定了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但是道德的规定则原则性比较强,惩罚方式主要是追求内心的改变,但两者的价值目标是一样的。现在的社会以道德多元化为原则,但还是有主要的价值观的存在,大多数人都应当按照这个主导的价值观行

7、事,社会变化虽然快,但还是有一定的限度,两者有基本的基础和价值,一个是人权,而另一个是社会公正。在一个讲求法治的国家里,我们不能直接以道德上的善恶评价来取代法律上的评价,尤其是在执法和司法领域。否则一旦因此而构成对他人法定权利的侵犯,将一样会招致法律的制裁,而不管你在道德上是基于善行还是出于恶意。另外,当我们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我们更多的是应该考虑采取公力救济而不是自力救济。因为除了民事领域以外,其他绝大部分的法律领域里的纠纷的处理都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否则就有可能构成对他人法定权利的侵犯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