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ID:16230095

大小:88.08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8-08-08

海南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海南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海南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海南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海南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海南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海南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海南省会展业发展,将会展业培育成为海南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极,规范海南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促进海南省会展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加强监督的原则。第二章管理部门和职责分工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商务厅负责编报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年度使用计划;组织会展项目资金申报,审核会展项目资金申请,并

2、提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负责会展业基础性、保障性公共经费的使用。省财政厅负责安排年度资金使用预算;对省商务厅提出的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会同省商务厅上报和下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拨付项目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3-第三章支持内容、条件、方式和标准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下列项目:(一)社会资本在海南省投资建设的展馆项目及现有展馆的维修。(二)在海南省举办的并符合本省产业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商业性会展项目(含会议、展览、节庆项目,其中文化节庆会展项目在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中支持)。(三)引进和培育国内外大

3、型会展项目和知名会展机构。(四)开展海南省会展业宣传推广、规划研究、标准制订、人才培育、统计分析、项目评估、资质评审以及取得国际会展业认证等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五)海南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第六条支持条件(一)申请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单位应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团或事业单位。(二)一个展览会若有多个主题,只对符合条件的主题进行奖励,并按照同一主题集中展示的展位数量或展览面积进行核算。(三)每个项目只能由举办方(包括主办方或承办方)一个单位提出奖励申请。同一项目有多个单位的,须协商推选一个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推选证明材料。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

4、展项目或单位,不予支持。-23-(一)已获得海南省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会展项目。(二)以现场销售为主的商品展销会和成就展、文化科普展览、人才交流会等会展项目。(三)在专业展馆和会议场所以外举办的会展项目(游艇、飞机、房车、大型机械设备等展览项目除外)。(四)经法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裁(认)定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五)申请单位或申请项目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六)会展项目发生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较多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第八条支持方式(一)股权投资:政府委托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代表政府投资入股展馆建设项目;政

5、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会展投资基金,投资入股会展项目和会展机构。(二)贷款贴息:对用于会展业项目的贷款给予贴息。(三)奖励:支持举办符合条件的会展活动,取得国际会展业认证等。(四)无偿资助:用于现有展馆的维修;重点培育和引进符合条件的会展项目和会展机构;基础性、保障性公共项目。第九条支持标准-23-(一)股权投资项目。政府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干预企业经营。政府参股有一定期限。具体操作办法按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当年申报通知执行。(二)贷款贴息项目。对会展业项目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当年申报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而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贴息额

6、不超过会展业项目实际支付的利息,贴息年度不超过3年。(三)奖励类项目。1.会议、节庆奖励。(1)对于参会人数在500人(含)以上,省外(含境外)参会人数比例不低于80%,会期在1天(含)以上,活动期间安排住宿使用三星级以上宾馆(或相当于该星级标准的宾馆)总间数达到500间夜数的会议、节庆,按三、四、五星级宾馆分别给予每间夜80元、100元、120元奖励。使用多星级宾馆的,可合并计算。(2)单次活动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2.国际性会议奖励。(1)参会人数在200人以上、会期在1天(含)以上、有3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人士或国际性组织参加、境外参会人数在5

7、0人以上的非政府补助的各类论坛、研讨会、洽谈会、年会等大型国际性会议,对境外参会人数按每人每间夜500元奖励,其他参会人员按第1项会议标准奖励。(2)单次活动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23-3.展览奖励。(1)在海南省连续举办,展期在3天(含)以上,并且省外参展商的标准展位数(标准展位为9平方米/个,特装展位按标准展位折算,下同)比例不低于30%的展览,第1至6届每届实际展位数达到300个标准展位的,省外展位按每个标准展位800元给予奖励,省内展位按每个标准展位400元给予奖励。展览较上届标准展位数增加的,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再增加奖励200元。配套

8、专业展馆的室外展位数按照0.5的系数折算成标准展位数计算。对一次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