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

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

ID:13766280

大小:39.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24

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1页
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2页
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3页
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4页
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会展业长足发展,规范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贵阳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下称本资金)是指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扶持会展业发展的资金。第三条本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计划申报、绩效挂钩”、“公开公平公正、扶优扶强扶新”原则,重点支持符合我市会展产业导向的规模大、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会展、节庆赛事活动和我市会展、节庆赛事活动的总体形象宣传、以及会展业基础性、保障性支出。第四条市会展办和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

2、受理、评估审核、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及年度预决算、绩效评价等工作。第二章使用范围、奖励和资助方式、支出结构第五条本资金使用范围。1.对规模大、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本土品牌展会、节庆赛事或重点支持展会、节庆赛事的培育、资助或奖励;2.对符合我市产业特色、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影响力强的国内外大型展会、节庆赛事的引进、申办费用,以及对引进者的奖励;3.对全市会展业的宣传推广、招商推介、统计备案以及行业合作交流的费用;4.对会展业专业人才的培育或引进费用,推进会展业发展的其他基础性工作支出。同期举办的同一个项目,包含会议、展览、节庆赛事活动两项或

3、多项内容的,应当按照主要的活动申请资助或者奖励,不得同时申请会议、展览和节庆赛事的双重或多重资助或奖励。市政府另行确定支持的会议、展览项目和节庆赛事活动的筹备经费不在此列。已获得本市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资金。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1.知识产权有争议的项目;2.市政府已经安排专项经费或已经获得我市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3.已经获得市政府给予场租特别优惠的项目;4.申请单位近两年内因违法被执法部门查处的;5.申请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6.以个体消费者为主要对象的专项商品展以及各类

4、展销会、展示会、成就展不在奖励范围。第七条本资金主要采取项目补贴的资助方式,为体现重点扶持的原则,对在我市举办的重要会展项目资助要占对本市商业性会展项目资助资金总量的60%以上。第八条本资金中的10%用于对承办展会、节庆赛事活动作出重大贡献的政府职能部门、企业或个人在年终行业内评奖活动中予以奖励。本资金的5—10%用于业界行业内交流和展示活动。第三章会议、展览、节庆、赛事奖励或资助项目及标准第九条会议奖励项目和标准。(一)奖励项目用于在我市成功举办的国内大型会议和国际性会议的奖励。(二)奖励标准1.国内大型会议。指由各类部门、行业组织

5、、企业主办的,实际会期达2天以上(含2天)的论坛、研讨会、洽谈会、订货会、年会等会议活动。(1)会议安排住宿五星级宾馆:超过100人起补,标准为每人200元。(2)会议安排住宿四星级宾馆:超过200人起补,标准为每人150元。(3)会议安排住宿三星级宾馆:超过300人起补,标准为每人100元。入住绿色宾馆的人数可按以上标准的1.2系数折算予以补助(下同)。2.国际性会议。指由各类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主办的,有来自境外5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会人员,实际会期达2天以上(含2天)的论坛、研讨会、洽谈会、年会等会议活动。(1)境外参会人数达5

6、0—100人(不含100人)的,给予5万元奖励;(2)境外参会人数达100—200人(不含200人)的,给予10万元奖励;(3)境外参会人数达200—300人(不含300人)的,给予15万元奖励;(4)境外参会人数达300人(含)的,给予20万元奖励。第十条展览奖励项目和标准。(一)奖励项目用于招揽全国性或国际性专业展览会在我市成功举办的单位的奖励或资助。(二)奖励标准1.展览规模达10000平方米(500个展位)的,给予10万元奖励;2.展览规模达20000平方米(1000个展位)的,给予15万元奖励;3.展览规模达30000平方米

7、(1500个展位)的,给予20万元奖励。4.引进对本市会展业发展有特殊或重要意义并能提高贵阳城市美誉度、知名度的展览、会议项目和节庆赛事活动,可申请特殊专项资助。具体资助标准报市政府研究后确定。申请奖励的展览会举办天数应达3天以上(含3天)。第十一条展览资助项目和标准。(一)资助项目用于我市自行举办的全国性、区域性、对台或国际性的经贸专业展览会的资助。展览资助的条件和原则为:1.展览项目有我市相关机构作为展览会主办、承办单位,采取市场化运作,具有潜在发展前景;2.展览主题和内容符合我市及周边产业发展需求,能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3.展

8、览会承办单位必须是在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展览会所有财务收支都必须进入贵阳承办单位的帐户;4.一个展览会若有多个主题,只对符合条件的主题进行补助,并按照同一主题集中展示的展位数量进行核算;5.展览会主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