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6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申报启动[权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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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2016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申报启动本文档格式为WORD,感谢你的阅读。最新最全的学术论文期刊文献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演讲稿武汉市2016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申报启动  2016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才创新热情,为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提供人才支撑,下面是申报启动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2010年,为对接中央“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黄鹤英才计划”,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和产业领军人才,以及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高

2、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随后,为对接国家“万人计划”,培养支持武汉本地各行业优秀人才,我市又启动实施了“黄鹤英才(专项)计划”,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在科技、高技能、现代服务、企业家、城市建设、农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工作等十大重点领域遴选培育约3000名本地优秀人才。  “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目前已实施2批,共遴选支持495名本地优秀人才,入选人才均为各行业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岗位能手,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形成了180余项国家、省、市级科研成果,同时通过主持项目实施、课题研究、创办工作室等“以才育才”,带动行业领域人才培养、团队建设,进一步优化了我市人才结构

3、,有效盘活了人才存量。  去年,我市再次领全国之先,提出并实施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涵盖了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是我市重大人才发展战略。至此,我市形成了以“城市合伙人”计划为统领,以“黄鹤英才计划”(“3551光谷人才计划”)、“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等为支撑的人才工程体系,共同谱写创新引才育才政策“多重奏”,最大限度释放人才红利。 一、对象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国国籍,为我市相关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在聘在岗人员,或在汉领办、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

4、;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管理创新能力,在国内外相关学科、行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强影响力;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拥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的创新产品(项目);  (四)符合各专项计划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实施步骤  (一)推荐申报。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人选推荐工作,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参评人选推荐意见,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5日。市委人才办统一审核后,确定进入评审阶段的人员名单。  同一人才(项目)不能多头申报、重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市“黄鹤英才计划”(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

5、51光谷人才计划”、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集聚工程”)以及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入选人才不再申报专项计划。  (二)集中评审。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根据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需要进行考察核实程序的专项计划,由相关承担部门组织实地考察。  (三)确定人选。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研究提出本专项计划拟入选人才初步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布。  (四)培养管理。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与入选人才及用人单位,签订资助协议,落实资助经费和支持政策。建立“黄

6、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人才信息库,对入选人才进行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解决入选人才在创新创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人才或项目执行情况监测和中期评估、绩效评估。 三、支持政策  (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入选人才颁发《“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证书》。  (二)为入选人才提供5-3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专题研究、项目实施、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给予相应配套经费支持。  (三)优先推荐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以及参加国家、省、市突出贡献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符合认定条件的,可认定为武汉“城市合伙人”,相关资助资金不再重复享受。

7、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管理、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入选人才制定落实相关培养支持政策。四、有关事项  (一)“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相关文件和表格资料可从“武汉政务网”(.wuhan.gov.cn)、“武汉组织工作网”(.whzg.gov.cn)、“武汉城市合伙人网”(.whhhr.gov.cn)以及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指定网站下载。  (二)市委人才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东、刘俊,联系方式/传真:82401096,电子邮箱:whzzb@126.com。  (三)各专项计划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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