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死刑制度立法理念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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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死刑制度立法理念及其完善论我国死刑制度立法理念及其完善论我国死刑制度立法理念及其完善论我国死刑制度立法理念及其完善论我国死刑制度立法理念及其完善论我国死刑制度立法理念及其完善论我国死刑制度立法理念及其完善21304年3月5日第19卷第2期法学论坛LegalForumMay.5,2004V01.19No.2[文章编号]1oo~一0oo3(2oo4)~一0074—05我国死刑制度立法理念及其完善杨志壮(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东济南250014)[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死刑制度及其历史沿革,通过死刑存废之争,以及各国立法例的探讨

2、及法律发展,指出中国现阶段不宜废除死刑,但应通过立法,司法等限制,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并对中国刑事法的发展提出立法预测——中国刑事法人道化.[关键词]死刑;死刑存废;死刑限制;死刑发展趋势[中图分类号]D924.12[文献标识码]A死刑又称生命刑,乃刑之极也,因而中国古代又称为极刑,它是国家通过法定程序,授权行使其公权力的法定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剥夺刑事犯罪人生命权的刑罚方法.在几千年的人类刑罚史上,死刑是领衔的主刑,可以说与刑法有着同样悠久的历史,亦是至今刑事法理论中首要的课题之一.自1813年费尔巴哈(v.Feuerb

3、ach,PaulJohannAnselm)将”无法律,即无刑罚”,以及衍生出来”无法律,即无犯罪”的概念”导人刑法之中,从此刑法在其适用范围上,有了相当明确的基准,同时对于刑法所规范的对象,更因法定原则的确立,而使刑法的评价对象限定在行为.而何种行为得处以死刑抑或不处以死刑,以及人权理论逐渐形成,人们开始对死刑制度进行理性的反思.可以说,死刑存废之争正是由人权理论引发的,始终伴随着对人的生命价值的思考.一,死刑存废之争在死刑产生后的几千年的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历史中,它的价值从未受到否定的评价,在统治阶级和普通民众来看,死刑作为一种

4、刑罚是天经地义,自然而然的.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文明更进一步,人们的思想观念日趋理性,死刑作为一种剥夺生命的刑罚,其存在的必要性不可能不受到人们的怀疑.在资本主义社会初期,一些思想家对于死刑的必要性开始有所怀疑,其适用也受到有关人士的反对和批判.(一)世界各国的死刑现状目前死刑存废两派观点各执一词,该争议正是由人权理论而引发的,并始终伴随着对人的生命价值的思考.尽管现在在理论上未就死刑的存废达成共识,但这一争论本身却对世界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废除死刑或限制死刑已成为国际性趋势,并且载人《联合国人权公约》,该公约的《公民及政

5、治权利国际盟约》(1976年3月2313生效)第6条规定:(1)人人皆有天赋之生存权,此种权利应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无理剥夺.(2)凡未废除死刑之国家,非犯罪情节最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时有效并与本盟约规定及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不抵触之法律,不得科处死刑……等等.此外,《欧洲人权公约》,《美洲人权公约》等国际公约都有类似规定.1985年欧洲理事会还对《欧洲人权公约》作出《关于废除死刑的第六附加议定书》的增补,并得以生效.到目前为止,已有14个欧洲国家在该文件上签字.[收稿日期】2003—11—20[作者简介]杨志壮(196

6、8一),男,陕西定边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生.第2期杨志壮:论我国死刑制度立法理念及其完善751989年12月15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以59票赞成,26票反对,48票弃权,通过了废止死刑的国际公约.在人权理论的影响和国际公约的推动下,世界上有些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根据大赦国际1987年5月在意大利锡拉库札召开的死刑问题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提供的数字,当时在法律中宣布废除死刑的国家已达48个,这一数字还不包括实际上不适用死刑的国家.1990年5月,国际刑法协会在巴黎召开的理事会上,东欧一些国家,如波兰,匈牙利,罗

7、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等国的代表在发言中强调保留死刑同保护人权相矛盾,刑法改革以《欧洲人权公约》为准则,要同欧洲人权委员会合作,死刑应当废除.由此可见,废除死刑的国家还将增加.目前世界上没有死刑及不处死刑的国家共有85个,在全球180个国家中占47%.保留死刑的国家共95个,占53%.虽然到目前为止,保留死刑的国家还占大多数,但在这些国家,死刑受到严格限制.2(二)死刑存废之争死刑及其存废,在人权领域系一个世界性的热门话题.死刑就其实质而言,乃是国家通过法定程序,授权行使其公权力的法定机关,依法定权限,剥夺犯罪人之生命权.综观学界各

8、种立论,考察死刑,应以死刑是否正当为出发点,而以死刑的存废为最终归宿.1.死刑废除论的基本立论废除死刑的思想尝试源远流长,废除死刑的理论自产生至今已有两个多世纪的历史.抛却时间概念,中外皆然.时至今日,废除论在世界范围内以压倒死刑保留论而在死刑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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