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新招录员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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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新招录员工管理办法二○一一年七月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新招录员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招录员工是指:(一)新招录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新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三)新招录的技能操作人员;(四)新招录的熟练技术、技能人员(包括劳务派遣用工招录为集团公司合同制的人员)。招录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统一招录员工,统一分配到集团

2、公司所属各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第四条 新招录员工经集团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第五条集团公司安排员工入职后,用工单位应及时填写、报批《录用员工审批表》、《员工招录花名册》,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及时建立、转入社会保险,及时转入组织关系等材料,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将人员信息录入ERP人力资源系统。劳动关系管理第六条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直属单位须经集团公司授权后)与新招录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据新招录人员不同的招录来源,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七条新招录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用工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工

3、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安全生产状况、职业危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情况,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用工单位有权了解员工的年龄、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知识技能以及就业现状等情况,员工应如实说明。劳动关系管理第八条 新招录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条 用工单位与新招录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根据不同的劳动合同期限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自劳动合同起始时计算。劳动关系管理第十条 新

4、招录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一)伪造经历、提供不实履历或以欺骗、胁迫等手段被招录为员工的;(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或在上岗前培训考试不合格的,经过一次补考仍然不合格的;(三)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听从指挥;(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五)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漏商业(技术)秘密的;劳动关系管理(六)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或建立劳动关系,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七)不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八)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

5、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拒绝参加社会保险的;(十)符合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十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岗位管理第十一条新招录员工(不包括新招录的熟练技术人员),原则上一律安排在用工单位生产一线操作岗位工作。第十二条其他新招录的技能操作人员自招录之日起10年内不准从生产一线调往辅助、后勤岗位。新招录员工自招录之日起2年内不准在集团公司各用工单位之间流动(集团公司统一调剂、划转的除外)。第十三条 新招录员工实行实习期制度(不包括新招录的熟练技术、技能人员),实习期为一年。岗位管理第十四条

6、新招录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每季度撰写一篇实习报告,由用工单位根据毕业生考核办法进行季度考核。实习期满后,应撰写实习报告(论文),由用工单位组织报告(论文)答辩。依据答辩结果并综合各个季度的考核情况形成年度综合考核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合格者,可根据本人申请认定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同时,根据岗位需求和条件可参与用工单位其他岗位竞聘。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延长实习期。岗位管理第十五条新招录员工入职后,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服从管理,团结协作,保守秘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第十六条 新招录员工入职后,应在四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不低于72学时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的,方可上岗。上岗后采用师带徒的形式继续学习4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第十七条 不允许新招录员工直接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熟练技能操作人员除外),工作满1年以上才能参加特种作业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待遇第十八条新招录员工薪酬待遇:(一)新招录员工在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费: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60元/工,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50元/

8、工,不享受效益工资。(二)分配到煤化工公司的新招录员工,在培训期间未分配到相应岗位的发放培训期生活费,其标准同上。在生产准备期间培训的员工实行定额工资,其标准:各生产装置熟练操作人员1500元/人.月,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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