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神东煤炭集团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ID:16042414

大小:37.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8-07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产权登记管理办法_第1页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产权登记管理办法_第2页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产权登记管理办法_第3页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产权登记管理办法_第4页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产权登记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神华神东煤炭集团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所属法人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中国神华能源有限公司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根据国资委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相关规定,需要办理企业国有

2、资产产权登记证(以下简称产权证)的,应当通过公司上报股份公司办理产权证。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各法人公司均应在“中国神华能源有限公司产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产权信息系统)内登记其出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产权相关数据信息。第四条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参股的法人公司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企业管理部是公司产权登记管理部门,职责是(一)负责制定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规范;(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下属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三)负责整理、审查、上报本企业及下属企业产权登记资料;(四)负责产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产权登记档案;(五)负责汇总分析公司及公司下属

3、法人企业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情况,编写报告,上报股份公司;(一)负责向股份公司上报产权证办理的相关资料;(二)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产权工作;(三)负责对所属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指导、培训。第二条法律事务部职责(一)负责提供相关法律文件;(二)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变动、注销。第三条财务部职责是(一)负责提供产权登记相关财务数据;(二)负责提供财务年度审计报告等资料;(三)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变动、注销。第四条各法人公司产权管理职责是(一)负责填写产权登记表格,报公司企业管理部;(二)负责收集备份产权登记相关资料,建立本单位产权登记档案;(三)配合公司完成其他产权登记工作。第二章办理规定

4、第五条产权登记的种类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产权信息系统登记数据的同时,填报纸质材料,由公司统一上报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向产权局办理产权证(一)未办理产权证的各法人公司;(二)公司及公司所属各法人公司出资设立的参股企业,并在其中作为国有第一大股东的;(一)已办理过产权证的企业,实收资本、出资人、股权比例、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等发生变更的;(二)已办理过产权证的企业,发生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转让全部国有产权,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等情形的。第二条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的企业,在补办产权登记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第三条

5、企业在申办产权证时,应当将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整理成卷,附加目录清单,纸张的尺寸规格为A4大小。  第二章占有产权登记第四条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于申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前30日内,向企业管理部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企业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股份公司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的文件、资料包括:(一)已填制的《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一式三份);(二)公司批准设立的文件;(三)企业章程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各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提交产权登记证;(五)经中介机构审核的验资报告,其中以非货币性资产

6、投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六)产权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第五条所出资企业持国资委核准后的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注册登记,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30日内由所出资企业向国资委领取新设企业产权登记证,同时提交新设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一条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申办占有产权登记证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包括:(一)已填制的《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一式三份);(二)公司批准设立的文件;(三)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五)

7、各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产权登记证;(六)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证明文件;(七)产权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第二条占有产权登记的其他规定:(一)公司投资设立的公司,其组织形式不得登记为集体企业;(二)未办理占有产权登记的企业,发生国有产权变动时,应当先补办占有产权登记,然后再申办变动或注销产权登记。第二章变动产权登记第三条所属各法人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办理相应产权登记变更手续,确保产权登记证记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