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委关于开展首次嘉兴市建筑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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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嘉建委建〔2016〕126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开展首次嘉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港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各相关行业协会:—7—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我委制定发布了《嘉兴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嘉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为及早落实开展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我委确定了组织开

2、展嘉兴市建筑业企业首次信用评价的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步骤:1.申请信用评价企业自评:2016年5月25日前,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根据企业性质,分别在嘉兴市建委官方网站上下载以下文件附表:《嘉兴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计分表》、《嘉兴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计分表》、《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计价表》、《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及计分表》、《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及计分表》,对照文件要求进行自评打分,并在计分表后添加备注栏,简明扼要明示得分和扣分的具体内容;2.申报:申请

3、企业在5月25日—7—-30日向其工商注册地(市外企业向企业驻嘉办公场所所在地,同时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可自行选择申报地,暂无办公场所可直接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以下统称为属地。)建设(建筑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造价咨询企业直接向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送上述自评材料,并同时提供与评价指标有关的证明文书、证书及报表等书面材料及电子数据(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报市建委;3.初审核查及汇总上报:属地建设(建筑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原件核验、初审、计分汇总,同时收集2016年以来在当地行业管

4、理中发布的所有通报,并按标准对被通报建筑业企业分类进行扣分计算和汇总后,于6月10日前一并上报市建委;4.集中评审:6月13日-15日市建委根据初审情况,按企业类别,组织县(市、区)建设(建筑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有关专家进行分组集中评审;5.发布公示公告:6月20日前将评审结果在市建委官方网站(www.jxbuild.gov.cn)和嘉兴市工程造价管理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6月30日前发布首次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二、工作要求1.申请信用评价采用企业自愿原则,申请企业应按本《通知》要求将相应的信用评价申请资料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资料

5、应真实可靠,填写准确完整,其中申请表须填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得分组成必须在备注栏清晰备注(详见本《通知》附件—7—:企业申请信用评价样表)。申报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须盖申报单位公章。为便于评审工作开展,申报资料必须附有详细的目录。首次信用评价中涉及计分表“合同履约”栏的“项目履约评价”分值,对已竣工项目不作要求;2.组织和参与信用评价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各县(市、区)建设(建筑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港区规划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属地各类建筑业企业首次信用评价的初审工作,并配合市建委做好企业信用评价集

6、中评审;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嘉兴市园林市政局、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受市建委委托,分别负责全市企业日常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助做好信用评价的日常受理和初审工作;3.企业信用评价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客观、诚实信用的原则,工作程序接受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市统一实施《嘉兴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嘉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各县(市、区)建设(建筑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要加—

7、7—强与当地公管办衔接,招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导和鼓励提升信用评价高等级企业在重大项目招投标中的投标竞争力。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具备大局意识,全市统一标准,各县(市、区)原制定的同类信用评价办法同时废止。嘉兴市建委企业信用评价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招标办)彭国金邹红萍8399014783599592嘉兴市园林市政局卓越83990189嘉兴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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