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调查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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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科学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论文稿件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调查数据分析王珵1龚丽君2王顺庆3(南京财经大学,南京,210046)摘要:环责险在江苏省试点并在无锡推广,本文在对财产保险公司分未承保和已承保环责险两种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在基础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调研数据。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险;未承保;已承保;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一、前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流通、销售过程中,因为发生环境经济侵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受害者人身伤亡、健康受损或财产损失,依法、依约承担赔偿第三者经济损失、环境污染治理或生态系统修复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1-4]。我国目前

2、试点的环责险以突发性污染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标的[5]。企业投保环责险,虽然增加了少量经济成本,但转移了环境经济风险,提高了环境经济风险管理能力;当企业发生环境经济事故,面临侵权赔偿时,保险公司替企业赔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分担政府责任,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本文是江苏省保险公司试点环责险情况调研报告(2013年度江苏保险应用课题序号SBX(2013)1)的部分内容,由于篇幅所限,只对所反馈的2011年和2012年的数据进行分析。二、基本情况(一)面上问卷调查课题研究主持人王顺庆设计了江苏省保险公司试点环责险情况问卷调查表A(由试点承保环责险的险企填写)和江苏省保险公司

3、未承保环责险情况问卷调查B(由从事财产保险业务但未承保环责险的险企填写)。两表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及相关的基本情况调查由从事财产保险业务但未承保环责险的险企填写,第二、第三部分及相关的基本情况调查由从事财产保险业务又试点承保环责险的险企填写。问卷调查表由省保险学会发往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保险公司填好的表格反馈到主持人信箱,截至2013年8月31日,收到问卷调查表A共10份,问卷调查B共20份。共收到江苏省30家保险公司问卷调查表。(二)对问卷调查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统计分析1就对环责险的了解程度、未承保的具体原因、近期是否有试点承保意愿,是否接到环发[2013]10号文件,环发[2013]1

4、0号文件对试点承保工作的影响,对问卷调查表B进行了定性分析;2对2011年-2012年承保船舶污染责任险情况的调查简化处理,数据只调查了保险公司的保单数、保险费率、总保险限额、赔付额,调查得到了10家保险公司的保单数、保险费率及总保险限额、赔付额数据,并做了统计分析。(三)从环保部门了解的环责险开展的情况我们去江苏省一些环保部门了解了环责险开展的情况。与全国相比,江苏省成果卓著。2008年环保部与保监会在苏州召开全国环责险试点工作会议,试点示范工作启动。2008年3月江苏保监局与海事局、安监局、环保厅等部门联合下文,在全国率先启动内河船舶污染责任险。2010年6月太平洋保险作为主承保单位,承

5、保苏州市环责险。第一批集体投保的企业达66家,总保险限额1.32亿元,是当时全国最大的环责险项目。2012年6月南京市环责险工作正式启动,南京市环保局委托5家保险公司联合形成共保体为企业承保,至2013年6月,南京市共有140家企业投保环责险,保费400万元,保险限额5亿元。2012年年底全国投保环责险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其中江苏省占全国70%以上的份额。无锡市率先进入环责险全面推行阶段,2013年6月无锡市已有1200余家企业投保环责险。三、未承保环责险保险公司调查的分析(一)基本情况调查图1表明环责险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无论对险企,还是污染源企业,都有从不了解到了解、

6、熟悉、接受的过程,因此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对环责险的宣传导向。在环保部门的配合下,鼓励多年承保环责险业务的险企积极参与污染源企业环责险投保工作,支持保险公司做好环责险产品的开发工作,与环评机构共同研究环责险风险评估和确定环境经济损失的标准,做好污染事故的查勘定损和理赔。图1对环责险的了解程度图2是否有近期试点承保意愿图2、3、4表明近年来环责险的试点、推广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险企承保环责险的积极性亟待提高。许多保险公司承保环责险意愿不高的主因是我国环责险参保企业少,需求清淡,不符合大数定律的条件,承担的风险大,承保条件不理想。险企承保条件不理想的客观原因是无承保经验、缺乏环境经济损失评估、

7、定价、定损、理赔、各种环责险产品设计的专门人才。因此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给予其多方面的优惠。对强制环责险的试点,政府应该出台强制措施,搭建环保部门与保险监督部门之间的桥梁,共同为保险公司开展业务提供平台。促使污染企业大量投保,鼓励保险人单独或联合共保,降低保险人的经营风险。图3是否接到环发[2013]10号文件图4环发[2013]10号文件对试点承保工作影响(二)未承保环责险具体原因调查为了更进一步了解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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