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附带民事诉讼

第十讲 附带民事诉讼

ID:15860383

大小:59.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8-06

第十讲 附带民事诉讼_第1页
第十讲 附带民事诉讼_第2页
第十讲 附带民事诉讼_第3页
第十讲 附带民事诉讼_第4页
第十讲 附带民事诉讼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十讲 附带民事诉讼》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十讲附带民事诉讼一、附带民事诉讼的定义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地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的活动。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首先,附带民事诉讼解决的是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事实上属于民事赔偿问题,因而,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应当是一种民事诉讼。既然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诉讼,就应当具备民事诉讼的一些基本特征,例如可以调解、和解;可以撤诉、反诉;在诉讼中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先予执行措施等等。第二,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这就使得附带民事诉讼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

2、讼,而具有一些特殊性:例如,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审判组织负责审理的;又如,附带民事诉讼不仅要受到民法、民事诉讼法的规范,而且要受到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制约;再比如,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依托于刑事诉讼,如果不存在刑事诉讼,也就不存在民事诉讼了。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根据《高法解释》第88条、第89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这是《高法解释》第89条的规定,这一条有两层含义:第一,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才能提起。如果不存在刑事案件,例如,某个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

3、为,而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如是正当防卫,公安司法机关根本就没有对其立案,那么,这时候就不可能存在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只有在立案之后,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而言,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被害人既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审判阶段,直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二,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高法解释第89条规定,如果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他们如果非要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普通的民事诉讼。之所以这样规定,主

4、要是因为,如果允许一审判决宣告之后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能出现两种现象:一是刑事诉讼的裁判已经生效,也就是说刑事诉讼已经不存在了,我们知道,附带民事诉讼的存在是以刑事诉讼的存在,如果没有刑事诉讼,也就不可能存在附带民事诉讼,因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个时候你规定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二是刑事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了,这个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话,就意味着同一个案件,刑事案件在进行二审,而附带民事诉讼则还在一审程序,这容易造成诉讼程序的混乱,所以立法不允许在一审判决宣告以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

5、定条件这是《高法解释》第88条第1款的规定。也就是说,原告要适格。具体而言,以下人员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这是最常见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被犯罪分子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我们前面讲过,在我国,刑事被害人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既然单位可以作为被害人,自然也可以成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93.当被害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原告人仍然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只是

6、代其行使诉讼权利,不应被列为原告人。4.被害人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时候其法定继承人应当被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这里需要注意三点:首先,在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场合,人民检察院只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不是必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是在受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次,对于个人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三,检察机关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

7、,不能同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也不能同被告人和解,否则就损害了公共利益《高法解释》第96条。(三)有明确的被告根据《高法解释》第86条的规定,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以下主体:1.刑事被告人这是最常见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2.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比如甲、乙、丙共同伤害丁,把丁打成重伤,但是,人民检察院只对甲提起了公诉,但是,对乙和丙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个时候,乙和丙虽然不是刑事被告人,但是他们却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对于这些人是刑事责任可免,民事责任难逃。3.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应当替刑事被告

8、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他们没有履行监护义务的一种惩罚。但是,在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时,仍然应当列刑事被告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