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和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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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用品和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用品(办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和设备(以下统称物品)的管理,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规范物品购置、保管、使用,提高利用效率,防止浪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物品管理必须贯彻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落实计划和审批制度。第二条 办公室负责本管理处物品的统一管理,并指定一名物品管理人开展具体工作。第二条 物品管理人负责物品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和回收的管理工作,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账卡记录齐全、定期核对检查,保持账物相符。第三条 物品管理人要熟悉物品供应管理和会计工作,熟悉物品管理的各

2、项工作要求。第二章物品的范围分类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物品,主要指工程建设和管理、办公用的各类物资。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等。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等。易耗品:指元件、零配件、办公耗材等。设备:指够固定资产4标准的用具设备。固定资产标准以有关规定为准。第五条 物品的分类,库存物品的记账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第一章计划及购置第六条 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消耗的分析资料及经费的状况,适当贮备一定的库存物品,确保工程建设和管理、办公物品的供应。第七条采购工作

3、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办理。采购物品的计划应在使用前一个月由各单位报办公室汇总,经处领导审批后执行采购任务。小量急需的零星专用物品,经管理处领导的同意可由使用单位自购,凭发票按程序到财务报销。第八条采购工作按自行采购和政府集中采购进行。物品采购达到政府集中采购标准的,严格按政府采购的程序进行采购。未达标准的,由办公室自行组织采购。第九条 办公室要认真做到主动热情为单位服务,及时组织采购,做到货比三家,选购价廉物美的物品,确保供应。采购计划因故未能按时落实的,要将信息反馈给各单位,以便设法补救。第二章组织验收第十条 物品入库前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

4、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偿手续。物品采购时应确保质量,按采购的数量和种类进行入库登记。第三章物品的管理第十一条 物品由办公室集中保管和各单位使用人自行保管。管理处本部的办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由办公室集中保管4;管理所的办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等各所负责保管;固定资产设备由各单位使用人自行保管。第十二条 物品存放应注意通风、防潮、降温、防火、防盗,严防物品损坏、变质、丢失,加强对物品的质量管理。第十三条 物品的领发制度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办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按由各单位批准的购买申请明细领用,

5、固定资产设备各单位按管理处统一调配方案领用。(一)各单位易耗品由单位负责人把关,实耗实领,保障供给。(二)各单位设备要爱惜使用。第十六条 为保证日常消耗和维修需要,对常用和专用的物品进行限量备用,物品设明细账或领用登记,定人保管,加强管理。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对在用物品的管理,每年应组织一次领料单与实物相符情况的检查,发现管理不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属责任原因丢失、损坏物品,要按制度规定办理赔偿。第一章账务管理第十八条 办公室统管物品的一级分类科目总账、分户账及各类物品的增减变化账,相应物品仓库设备名、数量、单价的明细账,并根据领物凭证及时进行增减记录

6、,每年度末组织一次盘点查账。对盘盈、盘亏、报损、报废物品需报管理处分管领导审核,主任批准。调整账面报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物品验收单、领用单由管理处办公室4统一印制(一式四联),一切单据都必须有负责人、经手人、验收人和发料人的签名,凭证单据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涂改,以备核查。第二十条 物品管理员工作有变动时必须进行对账盘点,办清交接手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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