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692624
大小:81.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8-04
《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http://www.yunfalv.com/Content-1090.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http://www.yunfalv.com/tiwen.htm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公约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1965年11月15日 本公约缔约国,希望创立适当方法,以确保须予送达到国外的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在足够的时间内为收件人所知悉,希望通过简化并加快有关程序,改进为此目的而进行相互司法协助的体制,为此目的,兹决定缔结一项公约,
2、并议定下列各条:第 一 条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均应适用本公约。在文书的受送达人地址不明的情况下,本公约不予适用。第一章 司法文书第 二 条每一缔约国应指定一个中央机关,负责根据第三条至第六条的规定,接收来自其它缔约国的送达请求书,并予以转递。每一缔约国应依其本国法律组建中央机关。第 三 条依文书发出国法律有权主管的当局或司法助理人员应将符合本公约所附范本的请求书送交文书发往国中央机关,无须认证或其它类似手续。请求书应附有须予送达的文书或其副本。请求书和文书均须一式两份。第 四 条如中央机关认为该请
3、求书不符合本公约的规定,应及时通知申请者,并说明其对请求书的异议。第 五 条文章来源:http://www.yunfalv.com/Content-1090.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http://www.yunfalv.com/tiwen.htm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文书发往国中央机关应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自行送达该文书,或安排经由一适当机构使之得以送达:(一)按照其国内法规定的在国内诉讼中对在其境内的人员送达文书的方法,或(二)按照申请者所请求采用的特定方法,除非这一方法与文书发往国法律相抵触。除本条第一款第(
4、二)项规定外,均可通过将文书交付自愿接受的收件人的方法进行送达。如依上述第一款送达文书,则中央机关可要求该文书以文书发往国的官方文字或其中之一写成,或译为该种文字。依本公约所附格式填写的请求书中包括被送达文书概要的部分应连同文书一并送达。第 六 条文书发往国中央机关或该国为此目的可能指定的任何机关应依本公约所附范本格式出具证明书。证明书应说明文书已经送达,并应包括送达的方法、地点和日期,以及文书被交付人。如文书并未送达,则证明书中应载明妨碍送达的原因。申请者可要求非中央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的证明书由上述一个机关副署。证明书应直接送交申请者。第 七 条本公
5、约所附范本的标准栏目均应用法文或英文写成,亦可用文书发出国的官方文字或其中之一写成。相应空格应用文书发往国文字或法文或英文填写。第 八 条每一缔约国有权直接通过其外交或领事代表机构向身在国外的人完成司法文书的送达,但不得采用任何强制措施。任何国家均可声明其对在其境内进行此种送达的异议,除非该文书须送达给文书发出国国民。第 九 条文章来源:http://www.yunfalv.com/Content-1090.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http://www.yunfalv.com/tiwen.htm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
6、律问题此外,每一缔约国有权利用领事途径将文书送交另一缔约国为此目的指定的机关,以便送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每一缔约国可为同一目的使用外交途径。第 十 条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一)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二)文书发出国的司法助理人员、官员或其他主管人员直接通过送达目的地国的司法助理人员、官员或其他主管人员完成司法文书的送达的自由;(三)任何在司法程序中有利害关系的人直接通过送达目的地国的司法助理人员、官员或其他主管人员完成司法文书的送达的自由。第十一条本公约不妨碍两个或更多缔约国达成协议,允许采用上述各条所规
7、定的递送途径以外的途径,特别是通过其各自机关直接联系的途径,以便送达司法文书。第十二条发自缔约一国的司法文书的送达不应产生因文书发往国提供服务所引起的税款或费用的支付或补偿。申请者应支付或补偿下列情况产生的费用:(一)有司法助理人员或依送达目的地国法律主管人员的参与;(二)特定送达方法的使用。第十三条如果送达请求书符合本公约的规定,则文书发往国只在其认为执行请求将损害其主权或安全时才可拒绝执行。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即: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或其国内法不允许进行该项申请所依据的诉讼。在拒绝执行的情况下,中央机关应迅速通
8、知申请者,并说明拒绝的理由。第十四条在为了送达而递送司法文书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困难,应通过外交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