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大龙山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

宜秀区大龙山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

ID:1559869

大小:922.00 KB

页数:128页

时间:2017-11-12

宜秀区大龙山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_第1页
宜秀区大龙山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_第2页
宜秀区大龙山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_第3页
宜秀区大龙山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_第4页
宜秀区大龙山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_第5页
资源描述:

《宜秀区大龙山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宜秀区大龙山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承办机构:大龙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地址:大龙山镇政府服务电话:0556-5268960监督电话:0556-526030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报批村民书面申请,填写《安庆市村(居)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系列表》报组、村初审街道、镇(乡)人民政府初审镇(乡)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区政务中心规划窗口受理符合条件的,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符合条件的

2、,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符合条件的,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放线定点村民建房规划核实验收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镇(乡)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村庄建设规划审批城郊、镇区、重要干线两厢和确需占用农用地镇区外、乡承办机构:大龙山镇建设分局办公地址:大龙山镇政府服务电话:0556-5260508监督电话:0556-5260301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农户向村名委员会提出采伐申请农户凭镇、村的审批通知向镇林业站提交申请材料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镇政府审核审批后将林木采伐计划下

3、达各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镇林业站为农户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农户按许可证规定采伐林木,采伐下山的木材及时报经林业站检量打印后销售农户申请采伐的山场权属清楚(持有新版林权证)、有可伐资源、持有伐区调查设计文件、上年度采伐迹地完成更新还林的村名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初审汇总病报镇政府审核审批镇林业站对农户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承办机构:大龙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地址:大龙山镇政府服务电话:0556-5268960监督电话:0556-5260301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调整的审批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告知应提供的基本材料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

4、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审查决定教育局审核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审查通过;存档备案;送达决定审查不通过,说明理由,并告知行政复议或政诉讼权利承办机构:大龙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地址:大龙山镇政府服务电话:0556-5268960监督电话:0556-5260301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现场勘查、举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立案现场取证、询问当事人办案人员根据当事人违规违法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集体讨论处理意

5、见下发处罚通知书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采取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制止违法行为告知当事人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听后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承办机构:大龙山镇建设分局办公地址:大龙山镇政府服务电话:0556-5260508监督电话:0556-5260301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现场勘查、举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立案现场取证,实地拍照,笔录相关当事人办案人员根据当事人违规违法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集体讨论处理意见下发处罚通知书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承办机构:大龙山镇建设分局办公地址:大龙山镇政府服务电话:0556-5260508监督电话

6、:0556-5260301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责令停止施工,并摄制现场照片、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陈述笔录作出限拆决定,制作并送达《限拆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拆除当事人自行拆除制作并送达《限拆决定书》,立即强制拆除制作《强拆执行报告》当事人拒不履行承办机构:大龙山镇建设分局办公地址:大龙山镇政府服务电话:0556-5260508监督电话:0556-5260301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履行的处罚乡镇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执法人员(两人以上)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事实不清不予立案经调查核实,事实清楚,

7、予以立案经批评教育予以改正的,结案对予以立案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劝其履行法律义务,送其子女入学。对教育未改正的,决定对其进行处罚。制作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承办机构:大龙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地址:大龙山镇政府服务电话:0556-5268951监督电话:0556-5260301受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简易程序一般程序5日内备案当场处罚执法大队填写立案审批表调查取证(两名以上执法大队人员)经办人制作案件调查报告,提出拟处罚意见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对个人处1万元或对单位处3万元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