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动工实施。海淀区政府按绿化政策建设西北旺新村的请示已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京政办[2001]51号“关于同意西北旺新村建设享受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政策的函”)。海淀区西北旺新村A3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已于2004年2月25日签署《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04第179号),同年3月30日签署出证合同补充协议,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已全部缴清。2004年7月15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京海国用2004出字第3137号)。2014年6月6日,北京市规划局海淀分局批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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