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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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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体育学院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哈体发字[1991]36号各部门:一、请假范围、期限及工资处理(一)病假第一条:必须持有卫生所或指定医院的诊断书,非急诊者必须在当日将诊断书送到学院,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可休病假。第二条:职工就诊或外出期间就医的,须持有急诊诊断书或公立医院诊断书,经院卫生所认可后,方可按病假处理。第三条:长期病休的职工,须每月初将诊断交给本部门,报人事处备案。第四条: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处理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年累计两个月以内的,发原工资。2、病假年累计超过两个月而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工资:
2、(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工资的百分之九十;(2)工作年限已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的,发原工资;3、病假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工资的百分之(2)工作年限已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的,发给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发原工资。第五条:休病假期间,未销假而上班的按病假对待。(二)产假、节育假:按黑发《1983》10号文件规定处理。产假、节育假及工资待遇:第六条:女职工分娩后,给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后七十五天;难产或双产的,增加产假十四天;第七条:小产给假期
3、二十至三十天。第八条:实行晚育(女方二十四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产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第九条:实行节育手术后,经医院证明,按下列规定休假:1、实置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二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手术后一个月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2、去节育环,当日休息一天。3、输精管结扎,休息七天。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二十一天。5、人工流产休息十四天。6、人工流产同时放置节育环休息十六天。7、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三十天。8、妊娠中期引产休息三十天。9、妊娠中期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五十一天。10、产后结
4、扎输卵管,产假另外加二十一天。第十条:产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三)婚假:按黑发[1983]10号文件规定处理。婚假及工资待遇:第十一条:结婚的男女双方均在本市者,准婚假三天。第十二条: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超过法定结婚年龄三年以上的)年龄结婚的初婚青年,可延长婚假两周。第十三条:结婚的男女一方在外省市者,婚假酌情处理。(除去往返路程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天)第十四天:准假期间工资照发。(四)丧假:第十五条:职工直系亲属在本市死亡,给假五天;在外地者,可加往返路程时间。第十六条:准假期间工资照发。(五)工伤假:按国家[1981]52号
5、文件和劳人险局[1983]15号文件规定办理.第十七条:职工因公负伤,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需要休假的可准请工伤假(职工工伤待遇另行处理)。第十八条: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六)探亲假: 按国家[1981]36号文件规定处理,探亲假及工资待遇:第十九条:凡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第二十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准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两年合休可给四十五天,父母不在一地的,可任选一方为固定探亲对象。第二十一条:已
6、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准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第二十二条: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不含往返路程时间。第二十三条: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见习生、实习生在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第二十四条:按惯例,教职工的探亲假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寒暑假少于探亲假的,可补满其探亲假的天数。第二十五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船)费,由学院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船)费,在本人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学院
7、报销。第二十六条:干部离休后,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另外,本人可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第二十七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包括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实行月薪日计的职工,探亲假期间发基本工资(含工龄津贴)。(七)事假:第二十八条:教职工本人因有重要事宜或特殊情况需在工作期间处理的,可请事假。学院酌情准假。第二十九条:职工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病、生育,需要请假护理的,需提供医院诊断书,并按事假规定程序办理准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第三十条:女方做人工流产、结扎手术给男方护理假三至七天。第三十一条:事
8、假期限及工资待遇:(1)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不含第三十条规定天数),超过天数不发工资。实行月薪日计的职工事假不发工资。(2)直系亲属患重病住院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护理的给事假二十天,超过天数不发工资。二、请假审批权限: 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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