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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3
《无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无为县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实施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7〕872号)和《芜湖市教育局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芜教计〔2018〕1
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是指各级财政设立的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四免一补”资金(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免费提供印制作业寒暑假作业和作业本、免除7初三毕业学生中考中招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3、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无为县属农村地区。第五条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以县为主,中央、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第二章 实施内容与分担办法第六条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提供印制作
4、业寒暑假作业和作业本、免除初三毕业学生中考中招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第七条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共同分担。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要确保水平不降低。7第八条 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
5、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第九条 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免费提供一套印制作业和一套寒暑假作业、作业本,免除初中毕业会考和中考考试费,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第十条 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范畴。第十一条 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
6、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市、县(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第十二条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按照5:5比例分担。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要统筹安排实施。第三章 范围对象7第十三条 义务教育“四免一补”资金惠及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覆盖所有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
7、校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第十五条 财政、教育部门本着“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相关手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第十六条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各校要按照现行政策足额落实。民办学校在校在籍生免学费资金采取打卡发放的方式补助给学生。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十七条 各校要依法规范做好教育事业
8、统计,切实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的义务教育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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