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依据平发改检20101号

公布依据平发改检20101号

ID:15408344

大小:61.5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08-03

公布依据平发改检20101号_第1页
公布依据平发改检20101号_第2页
公布依据平发改检20101号_第3页
公布依据平发改检20101号_第4页
公布依据平发改检20101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公布依据平发改检20101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公布依据:平发改检〔2010〕1号制发单位: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浙江省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价格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价格主管部门在依法享有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

2、种行政处罚以及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进行裁量,并依法合理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权限。第三条价格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裁量的原则。第四条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当立案:  (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二)消费者和经营者投诉、举报的;  (三)有关部门移送的;  (四)同级政府或者上级机关交办的;  (五)职工价格监督组织等移送的;  (六)当事人自查自报的;(七)其他需要立案的。已经立案的案

3、件,无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第五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第六条价格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同或类似的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或相近。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价格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价格违法行为自发生之日或终了之日起2年内未被发现的;(三)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的

4、;(四)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价格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而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的;(三)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应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二)屡查屡犯的;    (三)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四)转移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金或者商品的;(五)经营者拒不按照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六

5、)其他依法应予从重处罚的。第十一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并处处罚的,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规定应当并处处罚的,应当实行并罚。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的,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价格违法行为,应当实施并罚。第十二条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应当根据违法行为区分从重处罚、一般处罚、从轻处罚的不同情形,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具体罚款数额:  (一)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或比值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倍数或比值;一般处罚、从轻处罚应低于中间倍数或比值;  (二)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

6、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一般处罚、从轻处罚应低于该平均值;(三)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最高罚款数额的50%,一般处罚、从轻处罚应低于最高罚款数额的50%。当事人同时具有第九条所列情形和第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按一般处罚的幅度确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在相应法律、法规条款规定的罚款下限以下处以罚款,但最低不得低于该罚款下限数额的10%。第十三条案件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员应当在《调查终结报告》中对违法行为拟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提出建议,并说明行使裁量权的具体事实、理由和依据。

7、第十四条价格主管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价格主管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第十五条价格主管部门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其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案审制度规定权限分别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案审小组或价格主管部门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第十六条价格主管部门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就价格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采纳情况,作出从重、从轻

8、、减轻处罚的理由以及最终选择的处罚种类、幅度等作出说明。第十七条上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等形式,对下级价格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下级价格主管部门裁量权行使明显不当的,应责令其纠正。第十八条价格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或者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按照《价格行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