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例外论 论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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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例外论论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论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的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to.com的支持!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为公司的管理者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公司,从而任意控制公司的行为和业务活动。根据法律规定,股东的意志要想转变为公司的意志,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如通过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尤其是中、小公司常常没有股东会会议程序或者虽然有但没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常常最后由控制股东说了算。业务混同是指股东将自己的业务和公司的业务混同,使第三人很难辨别到底是在与谁进行交易。18其三,控制

2、股东滥用控制权违法经营。公司作为一种理性的经济人,肯定要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上独立存在的主体,公司也应该与自然人一样,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特别是不能实施有害于社会的行为。法律创设公司的目的,是希望公司成为投资者创造财富、实现梦想的渠道。但是,作为投资者主体意志产物的公司,虽然在法律上有自己独立的意志,但在事实上,公司的意志都是由自股东的意志转化而来的,所以,当公司违法经营造成债权人损失,公司财产不足以赔偿时,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有学者论述道:“公司应当被视为一个法律主体,并且一直到出现充分的相佐的理由时为止。但是,当法律主体提供被用于侵害公共

3、利益、使违法行为正当化、保护欺诈、或者袒护犯罪时,法律则将公司视为数个自然人的联合组织。”[5]可见,当公司违法犯罪时,不但应该追究公司的责任,而且同时应该追究股东个人的责任。对于公司违法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18犯罪行为的处罚,各国法律都有严格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就有很多关于公司违法犯罪行为处罚的规定,如《公司法》中就有专门规定公司责任的章节,其他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都有关于公司、企业违法犯罪的处罚规定。因此,当公司构成违法经营时,除了要给予公司本身必要的处罚外,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

4、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对于有控制权的投资者,则应该否认其有限责任,以使其对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个人责任。而不仅仅是简单地解散清算企业了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有限责任的正当价值,确保其积极功能的发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人类的进步繁荣。再次,在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主观要件方面,对于有限责任例外适用是否需要控制股东主观上存在故意欺诈,理论上存在不同看法,司法实务界也存在不同的判例。一种观点认为,控制股东主观上存在故意欺诈,是构成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主观条件。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采用此说,他们认为,原告不仅要证明控制股东存在滥用行为外,还要负担举证责任证明被告有滥用的故意,法

5、院才准许排除有限责任的适用,其适用条件非常严格,适用范围非常窄。另一种观点认为,不管控制股东是否存在主观滥用故意,只要客观上存在滥用行为,就可以剥夺法人人格独立下股东有限责任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德国法院关注的重心是股东的行为是否客观上构成权利滥用以及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18该行为导致结果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德国法院强调,“资合公司的法人性质只有在其使用和整个法律制度的目的不违背的情况下才是值得维护和尊重的”。适用客观滥用说减轻了原告举证责任,进一步扩大了直索责任适用的范围。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采取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不利于对

6、债权人权益的保护,第二种观点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完全不考虑股东的利益而一律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的做法也不十分妥当。笔者的想法是,在两者之间寻求折中,既不能给股东太重的责任,否则会影响其生产经营,从而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缺乏活力,也不能将风险全部转稼给债权人承担,否则会造成社会的不公正。为平衡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可以根据不同的救济对象采取相应的归责原则。对于自愿债权人可以在主观要件上采取推定责任原则,被告控制股东可以举证抗辩,即只要主体要件和客观要件具备,就推定控制股东主观上有滥用的故意,控制股东若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则不能排除有限责任的适用;对于侵权案件、涉及劳动者、消

7、费者等非自愿债权人救济主体,则不以故意为归责要件,采取严格责任,也就是说,控制股东滥用了控制权,损害了非自愿债权人利益,不管其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排除有限责任的适用。五、结语18限制或排除有限责任的适用是对有限责任被滥用行为的一种制裁,它的本质不是对有限责任制度的否定,而只是在有限责任机制下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平衡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用以纠正偏离正常轨道的有限责任制度、维护有限责任制度的实现条件,从而使有限责任制度在公正合理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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