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比较法的角度论我国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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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比较法的角度论我国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众所周知,可仲裁性的实质与公共政策相关,可仲裁性问题归根结底属于公共n政策的范畴,一项争议依据罕某国既定法律能否提交仲裁疗程序解决取决于该国法律所确定的公共政策。缘于反垄哽断法是自由企业的大宪章,霏其对维护经济自由与企业制ㄠ度的重要性如权利法案保护腙民众基本权利的重要性,[鉴1]由反垄断法产生的争议受与市场竞争利益密切相关,浅更与国家管理市场、维护竞☆争秩序的公共政策息息相关;因此,反垄断争议不能交致由仲裁解决曾是一项固定规鹪则,诸多国家均否定反垄断伪争议的可仲裁性而将其划归乘为法院专属管辖的范畴。[

2、2]晚近在国家发展仲裁的欢形势推动下,各国法院摒弃蜥了以苛刻态度来解释争议事┰项可仲裁性的做法,可仲裁暹事项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欧美国家法院与仲裁庭开始调整公共政策范畴,不断削仑弱以公共政策衡量可仲裁性旮的重要性,一些涉及公共政*策但关乎私益的案件逐步进绪入仲裁视野。[3]在美国垛等国家,反垄断争议已经可以启动仲裁程序解决,这亦渲代表了反垄断争议应否具有可仲裁性的发展方向。对于逡我国而言,在新颁布的《反傲垄断法》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级情形下,如何规制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就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0/20 一、袖我国反垄断争议处理的模式 

3、  我国XX年8月颁蜾布的《反垄断法》规定“垄乖断行为”涵括经营者达成垄ㄍ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豳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匮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三种情形。由此出发,垄断行为将有可能导致棍两种争议,即主管机构与实狸施垄断行为的经营者之间因塔执法行为所致的行政争议与市场经营者之间因限制竞争泠行为所致的民事赔偿争议。缘于前者争议中主管机构处秘于行政管理的地位,非仲裁程序所要求的双方当事人的赡平等民商事法律关系,因而”难以形成双方当事人将争议翳提交仲裁的合意,故此种纵氡向型的法律争议一般不能交付仲裁解决。[4]而对于笺后者,争议

4、是发生在实施垄嘣断行为的私人主体与因垄断钭行为而受到损害的私人主体遥之间,双方当事人就垄断行咎为产生损失的赔偿事项产生猬纠纷,属于横向型的私人垄断争议。基于反垄断争议与公共政策密切相关的传统考某量,无论是纵向型反垄断争迢议抑或是横向型反垄断争议纂均不能交付仲裁庭解决。而醐这一传统链条在社会经济的府发展中逐步出现松动,并在ヵ横向型反垄断争议处发生最嗦早的断裂——美国始将横向卷型反垄断争议纳入了仲裁庭逼的管辖范围。  20/20 我奔国在反垄断争议的处理上,侧重于主管机构与实施垄断κ行为的经营者之间因执法适府用所引起行政争议的规制,$以至于主管

5、机构的作用发挥煨也涵盖了横向型反垄断争议铵。从考察竞争法律渊源的角孝度,我国早期的竞争法律——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对市场上经营者藏不规范的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到制。但是整部法律中仅有一玖个条文即第20条规定了“媪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瘛”的私人执行方式。《反不秭正当竞争法》并不着重考虑鼻各个市场经营者普遍关注的瞍赔偿责任及其承担等争议事限项,其法律适用理念主要是置定位于强调主管机构的执法卑适用。[5]对于不正当竞沆争行为的处理,《反不正当璩竞争法》强调监督检查部门念的执法,用“第三

6、章监督检氙查”与“第四章法律责任”跳明确了执法机构、职责以及缡可以科处的责任形式。换言揆之,《反不正当竞争法》无萍论是对于主管机关管理行为绛中所产生的纵向型争议,还妈是就经营者之间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损害的横向型争ナ议,其解决争议的路径依赖呕于单一的执法模式;对受害攸人寻求救济与具体赔偿责任的规定的缺失,亦使受害人场仅能在主管机构执法模式中斟酌争议的处理方式,而抑盥制其主动寻求其他私人执行迳模式的积极性。   摔无疑《反垄断法》在对反垄酰20/20断行为处理问题上,禀承了蜩《反不正当竞争法》所采用挑的单一执法模式。《反垄断瘭法》确立了公共执

7、行体制,≠第9条规定了国务院设立反脞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第1灏0条规定设置反垄断执法机褒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踢调查,同时国务院反垄断执粝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谰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机构负责有关反垄胍断执法工作。对于反垄断的悒私人执行问题,只是简单地缤规定了损害赔偿条款,其力脞度显然不够,操作性不强。痔而对于仲裁,《反垄断法》柏第53条关于“对反垄断执盟法机构作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措辞,表明解决反垄断争议的机构只能是行政机铫关与法院,仲裁方式不在

8、被屋考虑之列。可以说,《反垄蒯断法》在对反垄断争议处理的问题上,借鉴《反不正当笫竞争法》中主管机构执法实明践经验的同时,亦不可避免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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