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296044
大小:66.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8-02
《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发文单位:交通部文 号:交通部令第40号发布日期:1992-8-31执行日期:1993-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记载规定 第三章 记载内容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船舶管理,统一内河船舶的《航行日志》及其记载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机动船舶。但是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船和体育运动船艇不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船舶必须持有统一格式的《航行日志》(见附录一)。 第四条 航行日志是船舶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船舶法定文件之一,必须妥善保管。弃船时,船长(或驾驶员)必须携带《航行日志》离船
2、。 第五条 航行日志的记载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故意涂改内容。 第六条 港航监督机构是对本规则的执行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 记载规定 第七条 航行日志应依时间顺序连续记载,不得间断,内容应当明确反映出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或修理的基本情节。 第八条 航行日志应使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体端正清楚,语句简明;不准涂抹、撕毁、添页,不留空行、空页;如记事栏填写满格,可翻页继续填写。 如果记错,应当将错写字句标以括号并划一横线(被删字句仍应清晰可见),然后在括号后面或上方重写,并签字。 若有漏记,应当在漏写字句的相应位置补写,并签字。 第九条 计量
3、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十条 驾驶员必须亲自指导水手(或舵工)做好航行日志的记载工作,并对所记载的内容负责。交班时,应当在紧接本班记载内容的后面签字。 第十一条 船长对航行日志的记载全面负责,并应当经常检查、指导航行日志的记载(记载事项说明见附录二)。每个航次结束后或停泊时的每旬末,要进行审阅,并签字。 第三章 记载内容 第十二条 航次任务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航次序号; (二)起止港口; (三)一般运输或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 气象、水位、潮汐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气象,包括天气实况(晴、阴、雨、雪、雾、霾、多云、雷雨大风和热带风暴)及能见度、气温、气
4、压、风向、风力等; (二)水位,包括“水位公报”、直接观读水尺以及浅槽水深。 (三)潮汐,潮流河段的潮流情况。 第十四条 航行中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驾驶室与机舱对时的时间和快慢数据; (二)备车、回铃、第一次用车、常速航行和完车的时间; (三)到、离港的时间和港名; (四)驶过重要地点(或标志)的时间、名称和航向; (五)通过设有桥涵标的桥梁、船闸的时间和名称; (六)在感潮河段行驶时的潮流情况; (七)机动船会让的船名(或船种)、时间、地点、何舷会过;(船舶密集、会船频繁的区域,可视具体情况择要记载); (八)主机转速变换的时间和事由; (九)舱水测量情况;
5、 (十)发现航道和航标的变异、碍航漂浮物和其他异状的时间、名称、地点及采取的措施; (十一)装运危险货物时,加强巡回安全检查的时间及检查的情况; (十二)雷达启动和关闭时间; (十三)无线电话重要通话内容及时间; (十四)避风、避雾、避洪峰、候潮和绞滩的时间、地点; (十五)等待通航的时间、地点和事由; (十六)罗经校正的时间和地点; (十七)应变演习的时间、地点、类别和实绩; (十八)发现事故隐患的时间、地点、种类和应急措施; (十九)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种类和当时的气象情况、值班人员以及航路、船位、航向、损失情况、自救、他船救助或救助他船、他人的经过、措施
6、和结果; (二十)其他需要备查的事项。 第十五条 停泊时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停泊时间、泊位名称、移泊时间及其事由; (二)锚泊时的锚地名称、抛锚只数、出链长度、水深、底质、抛妥或起锚开始和完毕的时间; (三)发现走锚的时间,采取的措施; (四)他船靠离本船的时间、船名和事由; (五)清舱、洗舱、熏舱、验舱、测爆的舱名(号)、时间、地点和施工单位; (六)排污、倾废的时间、地点和数量; (七)船舶被滞留的原因、时间、地点和执行机关; (八)其他需要备查的事项。 第十六条 作业时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客货载量(包括中途港的变量)、燃料和清水的储备量、港名、上下
7、客和装卸货的时间; (二)危险、贵重、涉外货物装卸时间、港名和安全措施; (三)船舶首尾吃水,船体横倾度; (四)被拖船船名、载量、最大吃水、流向、编组队形及其总长度、总宽度; (五)编解队的时间和港(地)名; (六)其他需要备查的事项。 第十七条 修理时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厂名、修理类别、进出厂、上下船台或进出坞的时间; (二)进厂会议、船方和厂方安全责任划分的主要内容、日期和参加人员; (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