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老师:民法练习题(一)

樊老师:民法练习题(一)

ID:15261406

大小:25.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8-02

樊老师:民法练习题(一)_第1页
樊老师:民法练习题(一)_第2页
樊老师:民法练习题(一)_第3页
樊老师:民法练习题(一)_第4页
资源描述:

《樊老师:民法练习题(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樊老师:民法练习题(一)民法练习题(一)一、判断题1.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适用民事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都有约束力,因而是立法解释。()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其实施前发生的民事关系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5.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特定当事人。()6.张某把李某打伤。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7.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

2、实。()8.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可以放弃、转让的,因此,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也是可以放弃的、转让的。9.李某,17岁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因此,可将其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的行为无效。()1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他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12.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13.某童年仅8岁,其父母双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和姐姐争当该童的监护人,后人民法院指定其姐为该童的监护人,

3、法院的做法是对的。()14.张某,30岁,未婚,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有5年,其父要求宣告死亡,其母只同意宣告失踪。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15.法人以其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16.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法人对其债务的清偿是有限制的。()17.法人与法人之间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同的,因此,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18.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活动都应视为法人的经营活动。()二、选择题1.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A.财产管理人B.法定代理人C.抚养人2.姚某,1989年9月1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1991年12月15日其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其死亡。1

4、992年7月9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其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姚某的死亡日期应为()。A.1989年9月1日B.1991年12月15日C.1992年7月9日3.李某承包了某公司的第一门市部(无法人资格),约定每年由李某向公司上交承包费15万元,公司对该门市部的债务一概不承担责任。李某因经营管理不善致使该门市部负债25万元。后李某自己又开办了一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综合加工厂,根据民法规定,第一门市部的债权人可以向()请求清偿。A.某公司B.第一门市部C.李某D.综合加工厂4.某饭店筹备处以饭店名义与某公司签订客房租赁合同,规定自开业时起出租20套客房给该公司。此合同在办理公证时,公证处应

5、以()为理由拒绝公证。A.内容违法B.行为人不合格C.意思表示不真实D.超出经营范围三、名词解释民事法律关系请求权抗辩权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四、案例分析1.6年前,张某与同村的小伙子进西藏谋生,自离家以后,持续4年杳无音信,张妻遂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死亡。1992年7月,法院依法宣告张某死亡,遗产由张妻和儿子继承。不久,张妻带子改嫁到邻村,原来的房子空着。第二年8月,与张某同时进西藏的伙伴回来,说张某于1992年10月病死途中,并转交了张某的自书遗嘱一份。遗嘱指定张某的兄嫂继承其房产中的北房三间。兄嫂见遗嘱后,会同村委会,找到原张某的妻子某乙,当面搬人北房三间。第二天,某乙觉得自己与儿

6、子已继承了房子,自己已有所有权,张某兄嫂的进住行为实属侵权,遂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问:本案应如何处理?2.深圳市某公司于1989年12月申报了贸易部,该部作为公司下属的法人,经济上独立核算,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人民币,但在成立时,实际上公司只借给贸易部50万元,并规定1年要向公司上缴利润10万元。1年后,贸易部因经营亏损,公司又将50方元借款收回。贸易部关门停业,债权人纷纷要求公司偿还债务,而公司以“贸易部有自己的营业执照,是独立的法人,其一切债务应当自负”为由拒绝承担,债权人被迫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公司清偿全部债务。问:贸易部的债务应当由谁承担清偿责任?在什么范围内承担责任?

7、3.1988年,张某、李某、杨某、钱某四人立约如下:集资l万元合伙开饭馆,其中张某出资2000元,李某以其临街房屋的使用权折价3000元出资,杨某出资5000元,钱某系厨师,以其技术折2000元出资。饭馆盈亏比例按上述出资比例分配承担。开业头几年,经营正常。1992年后因经营问题,生意渐少,出现亏损。1993年7月张某见饭馆亏损比较严重,要求退伙,李某、杨某和钱某表示同意并协商继续按照新出资比例分配盈亏。经结算,饭馆净负债15000元,张某遂承担了2500元债务,并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