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2012级测控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质量工程方向)培养方案(转自学校版权归常州工学院所有)

常州工学院2012级测控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质量工程方向)培养方案(转自学校版权归常州工学院所有)

ID:15252725

大小:195.0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08-02

常州工学院2012级测控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质量工程方向)培养方案(转自学校版权归常州工学院所有)_第1页
常州工学院2012级测控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质量工程方向)培养方案(转自学校版权归常州工学院所有)_第2页
常州工学院2012级测控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质量工程方向)培养方案(转自学校版权归常州工学院所有)_第3页
常州工学院2012级测控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质量工程方向)培养方案(转自学校版权归常州工学院所有)_第4页
常州工学院2012级测控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质量工程方向)培养方案(转自学校版权归常州工学院所有)_第5页
资源描述:

《常州工学院2012级测控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质量工程方向)培养方案(转自学校版权归常州工学院所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常大〔2010〕110号关于印发常州大学课外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常州大学课外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办法通知22常州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11月26日印发22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及自主创业活动,学校决定设立“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学校每年划拨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基金。为确保基金的正常运作和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2、基金为开放式的,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社会捐助、受资助者的创新创业收益等。出资10万元以上的社会资助者可获得冠名权。第三条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支持大学生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在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及指导教师。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四条基金使用的审批和监督机构为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教学、科研校领导以及教务处、科技处、学工处、人事处、计财处、资产处、研究生部、校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以下简称“基金办”)。

3、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对基金的使用进行最后审批(基金最终安排向校长办公会汇报);(二)听取和审查基金办关于基金使用的情况报告;(三)决定其它有关基金的重大事项。第五条校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专家、教授组成。其职责如下:(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答辩,确定初步项目名单;(二)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结题评审、验收等。第六条基金办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基金使用的审核和发放;(二)负责选拔培育重点创新创业项目;22(三)负责会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支持项目的进展、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负责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基金的使用情况。第三章使

4、用范围第七条基金的使用范围(一)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研究生创新工程等。(二)学生在校期间在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项目;(三)学生在校期间将社会上专利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项目;(四)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五)学生独立出版、发表的具有创新价值的专著及论文;(六)学生在校期间,从事实体经营并取得合法手续,且经营理念领先、引入先进管理方式的创业项目等。第四章项目申报及审批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程序为:(一)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初步审核后再向基金办提出申请;(二)基金办受理的项目整理制表后,按申请项目数大于审批项目

5、数二倍的原则向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项目名单;(三)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估、答辩后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初步名单;(四)基金办将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的初步名单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第九条创新项目申报于每年1月份进行意向性报名,当年3月份进行正式申报,当年10月进行中期评估,次年3月结题验收。创业项目申报于每年10月份进行,次年4月进行中期评估,次年12月进行结题验收。第十条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原有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第五章基金使用、监督与回报第十一条基金总额的70%用于立项资助,30%22用于相关奖励及重点项目的追加资助等。每个项

6、目的具体资助金额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商定。其中,资助创业的金额一般不超过学生自筹投资的20%,最高资助额一般不超过8000元。第十二条受资助的项目设立专用账本,分期拨款。首拨60%,通过中期评估后再拨40%。由指导老师签字报销或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老师签字报销。第十三条使用基金的个人或团队需与基金办签订资助协议并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基金办备案,基金办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过程监督。第十四条基金办会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的进展进行中期评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第十五条凡在基金支持下的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若以论文或专著形式在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各级各

7、类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的,必须在论文或专著上标明“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项目”字样。(具体要求详件附件4)第十六条对于截留、挪用和擅自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以及其它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及有关规定取消资助资金并给予一定的处罚。对于未能按协议最后通过评估验收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公章由校团委代章。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江苏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废止。附件:1、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2、常州大学学生课外

8、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项目中期评审表3、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4、常州大学学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