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死法官的辩护词--斯伟江

羞死法官的辩护词--斯伟江

ID:15247264

大小:36.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8-02

羞死法官的辩护词--斯伟江_第1页
羞死法官的辩护词--斯伟江_第2页
羞死法官的辩护词--斯伟江_第3页
羞死法官的辩护词--斯伟江_第4页
羞死法官的辩护词--斯伟江_第5页
资源描述:

《羞死法官的辩护词--斯伟江》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华论坛】史上最强!羞死法官的辩护词--斯伟江(钱顺南律师)·发表于:2011-03-1109:32:53·作者:如来神掌123发短信加好友更多作品  背景:作为钱顺南(钱会云之父)的代理律师,在案件存在大量疑点没有排除而匆匆定案,二审法官决定: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来自中华网社区club.china.com/    突破常规,发出愤怒的“代理词)”/来自中华网社区club.china.com/    费良玉交通肇事案代理词(二审)        分类:未分类    代理词    费良玉交通肇事案(代理钱云会之父钱顺南)    尊敬的法官任国权

2、,以及另外两位未谋面的将在判决书上署名的法官:    我之所以用尊敬两字,是因为法官两个字,本身是很尊贵的。即便是我们法律人说来,法律也是很神圣的,更何况一般的百姓。毕竟一个国家大多数情况下,依赖法律来维系。谁破坏了法律,实际上是自毁长城,离祸乱不远,历史上的例子比比皆是。而具体法官自身是否值得尊敬,端赖法官个体的行为,或被人鄙夷,或受人尊敬。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路都自己选择,没什么可以做挡箭牌。    大家也不必兜圈子,贵院也没有把这个案子(费良玉交通肇事案)当作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处理,正如一审时的,如临大敌,未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完全公开开庭,仓促开庭

3、,草草下判。一审我未提交书面的意见,因为该说的,都已经在庭上说了,虽然法庭记录中忽略了我的几次抗议。这些抗议,主要是针对法庭开快车,踩油门,就如机器一样,就想在既定时间完成既定事项。这样做,既不尊重法律,也不尊重当事人。对费良玉不公平,对我的当事人死者钱云会的家属,更不公平。    犹如现在很多体制内的官员说,费良玉案是否是交通事故,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这话,说得很对。然而,可以说,信者大部分是体制内的,不信者大多是普通网民,人数多寡,你们也清楚。如果法院本身做到公开、公正,即使天下人都不信,我作为受害人的律师,也会大声说法院没做错,他们行使的是

4、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权力,他们公正的行使了这个权柄,法庭外的人不信,是他们的错。这三个法官对得起,我们称呼他们尊敬的法官。    然而,一审开庭硬伤太多,正如我向任法官面谈时提出几点大概,    一,书证中,当天缺少费良玉打电话的记录,公安110记录中报案时间是9点30分。我们有理由怀疑当天案发时间不是9点45分,而是传闻中的9点30分04秒。因为根据费良玉的笔录,(2010年12月28日第4页)“我下车看到那个行人被压在车轮下不动了,我马上用自己的手机打110报警”。一审认定这个时间9:45,和一审检方提供的录像时间是不相符的。即使,录像时间也和一审认

5、定时间不符。    二,物证中,录像没有经过是否修改、剪辑的鉴定。因为该录像经过多人之手,且录像和书证、人证有不符合之处。民间纵有无数技术人员说该录像有修改、剪辑之处,然而,法律只能相信有权机关的鉴定,如果少了有权机关的鉴定,一审判决中把这种存疑的录像做证据,显然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确凿的原则。代理人自己寻找的数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他们都表示需要公检法出具委托手续,否则无法接受鉴定。因此,二审有必要对此进行鉴定。    三,证人中,检方对关键的证人证言,只让对交通事故有利的黄标出庭作证,未让王力权,钱成宇出庭作证。在选择证人上有明显的偏向,这些证

6、人都掌握在检方手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1条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一审法院不让其他证人出庭,并无合法理由。虽然,实践上,证人不出庭的违法现象已经司空见惯,然而,既然,贵院让黄标出庭,似乎已经打破了这个惯例,那么,黄标对费良玉、检方有利,是否应该对钱云会家属公平一点,让钱成宇、王立权等也出庭呢?检方手里都是好牌,发给受害人家属的都是差牌,有这样玩弄法律的吗?    现在贵院决定二审不公开开庭了,代理人只能对此表示愤怒。按照目前的法律,二审确实可以书面审理,但是,是有条件的。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解释第253规定,对上

7、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询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因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开庭是惯例,不开庭是例外。这里,你们又打破了惯例。    任法官和贵院的发言人只是听了代理人十几分钟时间,也未做任何笔录,就算听取了代理人意见?难道就能认定事实和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一审录像没有做鉴定,二审也准备葫芦僧判葫芦案?一审疑点没解释,二审准备外甥打灯笼?    回到案件本身,正如代理人向任法官反映的,录像出得非常蹊跷,钱云会出事也非常蹊跷,据传,乐清政法

8、委在钱云会出事前一天,已经开会决定,寨桥村选举期间不能让钱云会在村里。这或许是为什么出事当天有那么多保安在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