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与安全管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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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依法从教与学生安全的保护北京教育学院谢志东一、法治与依法从教从法制到法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一、教师的法律含义(一)教师的法律含义<教师法>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规定》第二条)(二)依法从教的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2、:第一,学校和教师应当依法接受行政机关的依法管理;(同时要求其他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学校应当依照章程自主管理;第三,学校要依法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三)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1.学生管理必须注重公正程序2.教育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教育申诉教师申诉:《教师法》第39条教师对所在学校做出的处理不服或者认为所在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向上一级教育部门提出;受理部门30日内做出处理3.学会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活跃媒体=超级新挑战习近平:领导干部应当提高六个方面的能力之一:“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基本原则:“快讲事实

3、,慎讲原因”及时向上请示口径,向下了解实情,平级统一口径及时搜集有利于学校和自己的证据二、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一)教师的主要权利1.教育教学权2.参加科研和学术活动的权利3.指导和评价学生的权利4.获得报酬和待遇以及带薪休假的权利5.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6.参加进修和培训的权利(二)教师的主要义务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学校的工作安排2.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3.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保护学生健康成长三、学校和教师应当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主要法律权利(一)学生的受教育权上课权;选择权(二)学生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西

4、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设计了绿领巾给差生带,称意在激励差生上进,并非歧视。一些戴着绿领巾的孩子在学生群中特别扎眼,但“不戴的话,老师会批评”。【白岩松带绿领带声援学生】白岩松:我是故意戴上绿色领带的,戴上这条领带其实是特别想跟西安一所小学刚开学就戴了绿领巾的孩子们说两句话,白叔叔和你们一样都戴过绿色的领巾,但不意味着咱不好,咱们相当棒,而且非常好,跟戴红领巾的孩子一样棒,你们比白叔叔还棒。(三)保护未成年学生的隐私权(四)保护学生的 生命权和身体健康权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未成年人;禁止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具有危险性或者应当由

5、成年人进行的活动;保护学生安全。(五)保护未成年学生的 其他人身权人身自由(搜身,留校)表达自由(言语,形体等)(六)未成年学生的合法财产权不得没收学生的物品长时间不予发还;妥善保管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处理四、教师应当依法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容忽视的学校安全工作安全工作的特点“当我们做对了,没有人会记得;当我们做错了,没有人会忘记。”湖北老河口一小学发生踩踏事故, 死亡4人,伤11人(2013年2月27日)河南光山县一男子闯入小学砍伤22名学生 (2012年12月)2013年5月11日,广东,为救落水同学五名学生溺亡2014年7

6、月10日下午5时许,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园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途径湘潭市交界的长沙市岳麓区干子村时,翻入水库。共致11人遇难,包括8名幼儿和3位成人。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幼儿和老师共21人死亡福建南平(2010年3月23日):学生8死5伤湖南湘乡踩踏事故(2009年12月8日)学生8死26伤公共卫生黑龙江沙兰小学2005/06HubeiProvince,2004年12月湖北省大悟县汶川地震中倒塌的学校法律性质--民事侵权 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依据:1、法律:《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2

7、、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3、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4、各地的地方性法规(一)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种类1、因学校管理使用的各种设施、设备的缺陷或管理不善等引起的学生伤害事故。2、学校的教职员工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引起的学生伤害事故。3、学生自身(疾病,自伤,自杀等)、学生之间故意或过失(如打架斗殴等)而引起的伤害事故。4、学校人员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或组织的过失或不法行为而引起的学生伤害事故(二)处理原则:1、过错责任 (适用于年满十周岁的未成

8、年人)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1)过错--对义务的违反--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明知,希望或放任过失:应当预见,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因过于自信以为可以避免(2)过错与伤害事故之间应当有因果关系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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