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基础教育政策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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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农村基础教育政策变迁1、相关定义1.1、基本概念1.3.1基础教育和义务教育1.3.1基础教育和义务教育“基础教育(primaryeducation)”是指公民走向生活或进一步学习深造应当接受的最起码教育,”primary”,有”基础的、基本的、初等的、根本的、根源我国基础教育政策变迁的路径分析5的、必备的、首先的、首位的、首要的、最早的、最初的、原始的、原生的、原来的、初步的、初级的”之义,又称”国民教育(nationaleducation)”。它是对每个公民实施的做人的基础教育,是对公民进行必备的基本文

2、化知识和技能的基础教育,是培养公民民族素质的基础教育,是对使公民具有进一步接受更高级的教育的能力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教育,是公民终生学习和接受教育的基础,没有这种基础教育,公民其后一生中所有的学习和教育都变得不可能。目前,我国的基础教育包括小学教育、普通初级中学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高级中学教育三个不同层次和阶段。这其中包括了目前正在实施的九年义务教育,以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外的普通高级中学的教育和职业高级中学教育。可见基础教育的主体部分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compulsoryeducation)”又

3、可翻译为”强迫教育”,是从国外传入的概念。”compulsory“有”必需做的,必修的,被强迫的,被强制的,义务的”之义,并无”基础的”和”免费的”之义。其意义如”义务兵役制(compulsoryservicesystem):按法律规定公民有在一定年龄一定年限内服兵役义务的制度“,“必修科目(compulsorysubjects):必须修读的科目”中的”compulsory”,意即,按规则或法律规定必须做的事,或必须从事的活动,而不是免费之义。义务教育是从法律角度来讲的,是法律要求或保证的最低文化水平,通常未成

4、年者应在立案的学校中上学到规定年限。按法律公民有在一定年龄一定年限内接受基础教育的义务。是强迫、强制实行的基础教育。1.2、核心概念界定林业政策是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而制订的行为规范和准则。①有学者归纳林业政策的内涵,指出林业政策首先是一种政策,政策是策略、指导性原则,或者在某段时期内指导行为制定的规划。林业政策在不同层面上发展,有些是正式的、严格的;其他可能是非正式的或含蓄的。林业政策总体包括策略、指导原则、或在一段时间内指导行为的规划,此外它是多层次发展的。②(国际木业,200

5、5)林权即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依法对森林、林木、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时又简单地称作森林、林地、林木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③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主要形式可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林木3种形式。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规定,林地所有权只存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个人没有林地所有权。国家、集体对森林、林木、林地享有所有权,而公民个人只能对林木享有所有权,对林地只有使用权,不能享有所有权。④而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形式多种多样。,肖洋忱

6、,布仁仓,对我国林业政策绩效评价体系的思考,西北林学院学报,2009年第24期,224一228况亚太地区林业政策,国际木业,2005年第12期渡林业政策法规,.气等教育出版社「‘我国的林业政策过程一}))、单主体政策过程向多主体政策过程的转变澎硕士学位论文M八STFR凡rllFSIS第一章我国林业所有制政策的变迁林业所有制政策(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等),又称林权(或产权),是林业政策中一个基本而重要的问题。(樊宝敏,2008)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林业所有制政策(1949-1952)长期的战乱致使新中国成立前夕,留

7、给国民的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社会经济形势不容乐观。新中国的成立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希望,中国共产党也担负起了建设新中国的沉重负担,百业待兴,百事待举。为了巩固新生政权,恢复发展农村经济,中国社会迫切需要一场改革,在这一背景下,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这部法典的颁布,标志着这一时期林权改革的开始。建国初期的土改运动,于1950年冬季开始,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年冬至1951年春,在华北、华东、中南、西北约1.28亿农村人口的地区在清匪反霸、减租减

8、息斗争基础上进行第一批土改;第二阶段:1951年冬至1952年春,在华南、西南约1.1亿农业人口的地区进行第二批土改;第三阶段:1952年冬至1953年春,在3000万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地区进行了第三批土改。到1953年春,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1、改革内容《上地改革法》一共有四章40款法条,其核心是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而其中与林业相关的主要有:一是《土地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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